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4批次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
2024年1月,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规定,组织对全省生产基地生产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1128批次,其中蔬菜512批次、畜禽产品270批次、水果309批次、水产品9批次、食用菌23批次、其他类5批次,共发现4批次农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农产品情况公告如下。
一、威宁县胡江福种植户生产的2批次青菜,经检测发现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盘州市刘和坚种植户生产的2批次草莓,经检测发现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24号)《贵州省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黔农发〔2018〕3号)等要求,已责成相关县(市)农业农村部门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公告。
附件一

附件二
4批次农产品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2024年第1期)
1.毒死蜱
毒死蜱别名氯吡硫磷、氯蜱硫磷,白色结晶,具有轻微的硫醇味,非内吸性广谱杀虫、杀螨剂,在土地中挥发性较高。2013年12月9日,原农业部发布公告第2032号,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在蔬菜上使用。
2.菊酯类农药
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氯菊酯、联苯菊酯等菊酯类农药是广谱性杀虫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