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乘车人、三名无辜路人受伤,“他”逃之夭夭
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应在第一时间报警
可有个别驾驶员
在交通肇事后
心存侥幸
选择溜之大吉
你以为这样就能逃掉?
下面,交警蜀黍用事实告诉你
肇事逃逸
是逃不掉的!
“心存侥幸,必将不幸”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2023年6月7日,闵某驾驶白色小型汽车从毕节市纳雍县前往毕节市赫章县,行至居二路(居乐至二堡)28公里100米处时,因夜间行车视线不好,再加之驾驶员闵某疲劳驾驶,恍惚间追尾撞到驾驶员陈某所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摩托车。
此次事故造成电动摩托车驾驶员陈某
及乘坐人孙某两人腰部骨折
电动摩托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白色小型汽车驾驶员闵某
因害怕承担责任
便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民警连夜调取路段监控
联系上闵某
2023年6月8日将肇事逃逸驾驶员闵某传唤至大队接受处理,询问中,闵某称当时头脑一片空白,只想赶紧离开事故现场,事后自己后悔不已。
目前,案件正立案调查中
其他案例
2023年5月24日,在黔南州惠水县断杉镇发生一起两辆三轮车在路上相撞的交通事故。然而,事故发生后肇事驾驶员未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而是害怕承担责任选择逃逸。
当天上午
罗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
行驶至断杉老卫生院附近路段时
在超车的过程中
与梁某驾驶的三轮车发生刮碰
导致梁某驾驶的三轮车右侧翻后
倾轧路侧3名行人
造成3名行人受伤
两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发生后罗某某驾驶三轮车逃离现场
惠水县公安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经排摸调查确认了肇事车辆,并于当天下午依法传唤肇事驾驶员罗某某到中队配合调查。在证据面前,罗某某对自己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在民警的调解下与受害者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同时民警对罗某某肇事逃逸、无证驾驶以及驾驶无牌车辆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处罚。
发生了交通事故
如果选择逃离现场
那么性质就由交通事故
变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隐匿的行为。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论是作为行人还是驾驶员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
必须在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如果遇到逃逸事件
应该怎么办?
1、尽量记住对方的车辆信息
发生事故后,无论对方是否逃跑,都要立即查看对方的信息,如车牌号、车身颜色、车辆型号、司机长相等。
2、不要盲目追赶
如果对方逃跑了,千万不要驾车去追赶,更不要试图别车逼停对方车辆。这样做不仅容易造成二次事故,也会使自己成为责任方。
3、确保自身安全
发现对方要逃跑时,千万不要跑到车前去拦车,对方在逃跑过程中,在慌乱的情绪影响下很可能不顾后果,造成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发生。
4、立刻打电话报警
正确的做法是立刻打电话报警,告知交警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对方车辆信息,和逃跑的方向;如果人员伤亡,还需要打120急救电话。
逃逸事件有多恶劣?
或许,撞上的那一刻是失误
而逃跑的那一刻就变成故意了
车辆肇事后千万不能逃逸
应在尽快救助事故伤者的同时
主动接受调查,并依法承担自己的责任
只有这样
才能使他人和自己的损害降到最低!
如果你敢逃
交警蜀黍一定会把你“带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