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高速路上违法停车,车内两人正专心玩手机,不要命了?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 2023-08-07 06:00

“停一会儿就走,不碍事……”
“我见有些人都停这里,那我也停……”
“我就在这睡会,不要紧……”
......
有些驾驶人为图方便
心存侥幸违法在高速应急车道停车
以上看似“方便”的想法
其实存在非常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8月2 日晚,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在对辖区高速公路进行巡逻,10 时 50分许,当民警巡逻到汕昆高速公路下行 1545 公里+500 米处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闪着应急灯停靠在应急车道内,但是车外未见司乘人员,车辆后方也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

为了确保安全
民警在车辆后方做好现场防护措施后
便上前查看情况
随后民警发现车内两人正专注的玩着手机
完全没有注意到民警的到来
也未意识到雨夜天气在高速公路停车存在的安全隐患

经询问得知

两人从兴义购买装修材料前往贞丰县,当车辆行驶到此处时,发现车辆发动机温度较高,于是他们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内,将车辆熄火后发现无法启动车辆便在车上等待车辆发动机冷却。听完驾驶人的描述后,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存在的安全隐患。

十几分钟后
车辆成功启动
为保障车辆能够安全行驶出高速公路
民警决定驾驶警车护送
到前方收费站进行进一步检查

安全驶出高速后
民警对于驾驶人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
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
给予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记 3 分
罚款 200 元的处罚
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行为中
违法驾驶人理由颇多
“只停一会,马上就走”
“憋不住了解个手”
殊不知危险就发生在几秒间

根据法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而所谓紧急情况有两种:

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停车等待救援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

二、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

下面这些情况,被部分司机错误认为是紧急情况,其实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情形:

1、在应急车道临时休息

2、在应急车道内设导航

3、在应急车道内下车方便

包括“为小孩换尿布”“换副驾驶开车”“打电话”等等,类似在应急车道上逗留的行为,都不属于紧急情况。

紧急情况下应急车道停车,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危险警示牌。在能见度较低的雾雨或夜间,应该将警告指示牌的距离提升到200米以上,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

另外,停车后人员一定要下车,撤离到护栏之外的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12122,请求援助。

贵州交警提醒您
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如遇车辆发生故障要沉着冷静
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
并在车辆后方 150 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
人员站在护栏外侧
随即拨打报警电话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