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二次伤害”说不!贵州省检察机关创新三项举措,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障
今年1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842人,提起公诉1064人。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贵州省检察机关创新三项举措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工作,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了解到,三项举措分别针对如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如何对待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以及如何预防未成年受侵害展开。
针对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强化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着力纠正重罪轻判、罚不当罪的情况,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今年上半年,我省检察机关对量刑畸轻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监督,共提出抗诉案件7件。
对于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创新性地为受侵害未成年人设立“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采用“居家式”环境,最大程度减少和预防对未成年人的伤害。
据了解,在办案区里,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将一同提取被害人提交的相关证据,避免反复讯问对被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此外,办案区配备医务人员和心理疏导老师,对被害人进行救治和心理疏导。心理疏导之后,司法机关也会给予被害人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地弥补被害人因案情导致的经济损失。
据统计,到目前为止,省检察院已经在贵阳、毕节等地建立了8家这样的办案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何缓告诉记者,今年的目标是在年底前,每个市州至少要建立一家这样的办案区。
对于预防未成年受侵害方面,为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意识,预防未成年人受侵害,从2019年开始,我省2300余名检察长和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大力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和法治教育,帮助未成年学生提升法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仅去年一年,受教育的未成年人数就达到174万人次。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王东丽向记者介绍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危害校园周边安全,侵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案件。继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将一站式的办理机制继续深入地推进,全面地推行我们的未成年人案件的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对法治进校园,我们将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使法治进校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