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致三人伤、两车损,已刑拘!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5-08-13 07:59
近日,张某某醉酒(检测值:203.76mg/100ml)后驾驶云A9B***号小型轿车,沿六盘水盘州市柏果镇洒基铁厂丫口往洒基安康小区方向行驶。
当天20时23分,行驶至煤兴线287KM+800M处时,该车前端碰撞由杨某驾驶正在转弯的贵BXL***号小型轿车右侧,造成两车受损及贵BXL8**号小型轿车乘客秦某某、文某、文某某身体轻微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事故责任认定,张某某其行为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其行为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目前,六盘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对张某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另张某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盘州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贵州交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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