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保 | @所有参保人:这些医疗护理项目医保已支付,医疗机构不能重复收取

大健康事业部转载自贵州医保 | 2023-08-26 17:10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来,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护理服务收费的通知》,明确了医疗护理项目和护工陪护项目服务内容边界。

贵州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内的

护理项目包括

重症监护、特级护理、

Ⅰ级护理、Ⅱ级护理、Ⅲ级护理、

特殊疾病护理、一般传染护理等30个收费项目,

另外还有1个加收项目(详见附件)。

参保人在就医时如果发现医疗机构存在上述重复收费情况,可拨打医保热线电话12393或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