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闯入破坏生态最高罚500万!贵州这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布"禁入令"

贵州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2026-06-12 07:27

贵州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禁止非法进入贵州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告》,依据2026年3月15日起施行的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830号),对保护区实行严格的核心保护区与一般控制区分区管控。未经批准擅自闯入核心区不仅会被勒令撤离、没收违法所得,造成生态破坏的,最高面临500万元罚款,严重者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北部,地处大娄山脉东部斜坡地带。该保护区是地球同纬度地区仅存的一片原始森林,被誉为“贵州绿肺”和“绿色宝石”,也是长江一级支流芙蓉江的主要发源地。

通告明确,保护区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实行分区管控:

核心保护区——“原则上零人为活动”

只有以下情形才合法进入:

保护类:调查监测、生态修复、管护巡护、科研观测、防灾减灾、应急救援、执法等。

原居民:必要生产生活、已有重要基础设施运行维护。

线性工程:必须且无法避让、无害化穿越的地下/水下/空中管线等。

国家重大:国家安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项目(无法避让)。

法定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活动。

徒步、露营、登山探险、户外穿越、摄影采风、自由行——统统不在上述清单里。

一般控制区——“严格限制,必须审批”

即使是在一般控制区,开展生态旅游、科普宣传、调查监测、标本采集等活动,也必须提前向保护区管理局报送书面申请、活动计划、人员车辆信息、安全保障和生态保护措施,拿到同意后方可进入。依法还需办理许可/备案的,另行报批。

哪些行为会被罚?

罚到你肉疼的「500万档」——核心区+造成生态破坏

开展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之外的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若属于违法修筑设施/工程建设→限期拆除恢复,处10万~100万元;造成生态破坏的→限期修复补救+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控制区的「200万档」

开展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违法修筑设施→限期拆除,处5万~50万元;造成生态破坏→补救+50万~200万元。

对驴友的建议

别把宽阔水当“未开发景区”刷——它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是户外公园。核心区在法律上原则上禁止一切人为活动,不是“没人管就能去”。

想走合规路线?先打电话。通告公布的监督举报/咨询电话是0851-26231979(宽阔水保护区管理局),任何进入计划——哪怕是持正规资质的科考、拍摄、观鸟团队——都需要书面申请+获批。

“我只是路过/拍个照/轻装徒步不留痕迹”不构成免责理由。法律认定的“活动”不以你主观是否觉得有破坏为标准——未经批准本身就是违法,生态破坏是加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