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主题系列活动,开启“2021贵阳文化旅游消费季”!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省、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强省会”“旅游产业化”的战略部署,按照国家文化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有关工作要求,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于4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21贵阳文化旅游消费季”正式启幕,本届文化和旅游消费季共有六大主题系列活动,将延续至11月结束。
会上,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志松介绍道,贵阳市于2020年12月成功获得第一批“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称号,为切实有效地发挥试点作用,进一步激发贵阳市文旅消费潜力,培育壮大文旅消费市场,有效助推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特精心筹划推出此次活动。
本届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按时间分为六个主题系列活动:
- “爽爽贵阳·黔茶飘香”
- “5.19中国旅游日 爽爽贵阳·云游体验”
- “爽爽贵阳·旅行天堂”
- “爽爽贵阳·生态美景”
- “爽爽贵阳·旅途美宿”
- “爽爽贵阳·养生温泉”
六大主题活动,以“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为重点,全方面、多角度的发展贵阳文化旅游产业,希望通过此次活动的举办,能够在丰富我市文旅产品、完善文化和旅游消费结构和服务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助推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升级。
据介绍,今年的“贵阳文化旅游消费季”活动,与过去开展的其他活动比较,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时间跨度长。本届活动以“季”命名,不是简单地将各种活动堆砌连接到一起,而是综合考虑文化和旅游消费业态的繁杂多样性,通过在一段时间的持续开展,针对不同类型的文旅消费项目,有主题的开展宣传推广。从4月开始一直持续到11月结束,我们综合考虑贵阳市的物产、气候等资源特点,结合文化和旅游消费季节性的热点,以及相关重大活动的契机,着力保持对贵阳市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宣传推广月月有主题、季季有亮点,起到持续性的促进作用。
二是传播重带动。我们在此次活动的策划和组织中,着重传播平台和文化旅游消费业态的互动,希望通过媒体的亲身感受,向国内外游客和省内外市民传达在贵阳旅行过程中实际体验。特别是现在流行的自媒体平台,通过视频、图片等形式,具有很强的代入感。希望通过我们此次活动的组织形式,能够让广大的旅游爱好者对贵阳的文化旅游有一次网络中的“云体验”,带动更多更广泛的游客来贵阳亲身感受这里爽眼的风光、爽心的文化、爽口的美食和清爽的空气、凉爽的气候、豪爽的风情。
三是推广重发现。此次活动的一个重要目的是通过媒体的深入走访体验,进一步发现贵阳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上的新兴业态和优质发展模式,通过体验性的宣传推广,进一步为贵阳市丰富文旅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消费结构,优化消费环境提供可以借鉴的先进经验,助力贵阳文化和旅游消费的体制转型升级,提高文化和旅游业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
据悉,此次活动将公开征集各类文旅消费业态和传播媒介报名参与,通过重点宣传媒介在活动中与文旅消费内容的互动体验,深入发掘贵阳市高品质的文旅消费项目,推广优秀的文旅消费产品,各类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小红书等自媒体的运营平台或个人均可报名。
本届文化和旅游消费季将综合考虑文化和旅游消费业态的复杂多样性,通过一段时间的持续开展,针对不同类型的文旅消费项目,有主题的开展宣传推广;考虑贵阳市的物产、气候等资源特点,结合文化和旅游消费季节性的热点,以及相关重大活动的契机,做到月月有主题、季季有亮点,着力保持对贵阳市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宣传推广与有效促进。
现面向社会征集各类传播媒介、贵阳市各类文化旅游消费业态经营单位或个人参与消费季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 )各类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以 及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小红书等自媒体的运营平台或个人均可报名参加此次活动。
(二 )各类景区、景点、游乐、图书、展览、影院、剧场、购物、集市、美食、品茗、酒店、民宿、客栈等合法经营面向游客和市民开放的文化旅游消费业态经营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参加此次活动。
二、相关要求
(一 )自愿报名参加的单位或个人按征集类别填写《2021贵阳市文化旅游消费季活动报名表》(附件2、附件3),按本通知联系方式联系报名;报名参加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参与主体类的,还可以提供相关参与内容材料,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纸质材料、电子文档 (⒃rd格式)、有效短视频 (1080P、 MFG4/M0Ⅴ 格式、时长 40-90秒)、图片 (jpg格式;不 小于 3M;300dpi清晰度 ),申 报应根据有关格式要求,据实申报;
(二 )此次活动属公益宣传性质,有 关单位或个人自愿报名参加,举办单位对参加此次活动的各类单位、个人不提供各种费、补助、奖励等;按 照公平公正原则,市 文化和旅游局消费促进处负责对收到的有效征集材料进行甄选;
(三 )举办单位按计划组织内容契合度高、互动性强的各类单位、个人参与开展各项主题活动;参加活动的各类文化旅游消费业态经营单位或个人按照举办单位安排,配 合相关传播媒介的实地走访和宣传推广工作;
(四 )参加活动的各类传播媒介运营平台或个人按照举办单位安排,集中参与开展对各类文化旅游消费业态的走访和宣传推广,并使用自身媒介资源以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发布相关宣传推广信息;
(五 )本次活动征集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1年9月30日止。
三、联系方式
电话:0851-86512473
邮箱:684896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