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扶微政策将出现六大变化

动静 | 2019-01-24 14:44

六大变化精细解读。

2012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印发实施以来,我省着力健全完善扶持机制,创新扶持方式,精准落实扶持政策,微型企业得到数质提升,在拉动投资创业、带动社会就业、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深入总结推广微型企业扶持措施实施成效,进一步优化扶持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工作,省政府办公厅于8月中旬印发《贵州省"3个15万元"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记者细数,与4年前相比,新方案有了六大变化。

1  覆盖范围 更加广泛

改变过去单一扶持新设立微企的做法,"做增量"与"扶存量"结合,把政策覆盖由新设立企业向存量企业辐射。将省政府相关文件颁布后设立、且现阶段连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微企,都纳入政策扶持范围。此外,属于重点扶持行业的微企,还可单独申请贷款支持政策,获得不超过300万元的"黔微贷"贷款。

"以前扶持人,现在扶持企业。"以前申请人必须是贵州户籍、没有在办企业。新政策取消了在办企业和外省户籍的限制。只要在贵州设立微企,无论投资者是否有在办企业、是不是外省户籍,只要符合条件,都可申请扶持。

"只对房地产和娱乐业说不。"引入"非禁即允"概念,除房地产、娱乐业外,只要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污染型企业,都可申请扶持。

2  微企认定 标准放宽

新政中,把10万元投资,由企业实际货币出资,扩大为实际出资。同时,放宽就业人员认定,将过去"仅认定创办微企的领头创业者为就业人员",放宽为"微企全部投资人(股东、合伙人、投资者)"都视为企业带动就业人员。此外,还降低了微企带动就业人数要求,由以前的5人降低为3人。

"能经营就行,面积不强求。"以前微企申请从事批发和零售业,须满足不少于50平方米营业面积,现在只要能保证正常经营,大小不受限制。

3  择优遴选 公平公开

"原来谁先申请,符合条件,谁先得。现在推行起点公平、结果公正、过程公开的择优原则。"

起点公平,即符合申请条件的微企,无论规模大小,都可提交政策扶持申请。

结果公正,依据当期扶持指导计划,以重点扶持范围为主,创业群体、就业人数、行业质量、营业规模、发展前景等指标为重要参考因素。通过量化评分,把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企业选出来。

过程公开,实施"一个公开、两个公示"。一公开指企业提交申请需要公开。两个公示指审查机构对初审结果公示;获得扶持结果后再公示。

全流程告知:企业申请到某个环节,被卡住、或被"PK"掉,审查未通过,都要告知理由。同时,实施"每个环节明确办结时限。"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手段,实现申请进度、审批流程、审批人员、审批结果的全流程公开。

4  税收激励 为期三年

"总额不变,限期3年。"税收奖励改为"税收贡献激励"。由企业年度缴纳税收省级以下地方留存部分全部进行奖励,调整为奖励企业缴纳税收中县级财政留存部分中的增量(与上一年度比较),同时明确了税收贡献激励期限为3年,3年后不再给予贡献激励。

5  事后抽查 补助资金

"财政补助金,事前不审核,事后要抽查。"在资金监管方面,为避免出现"谁都管、谁都不管"问题,明确由县级微企领导小组统筹负责财政补助资金监管,由它来组织工商(市场监管)、财政、审计等部门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对财政直接补助资金使用行为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形式抽查,抽查比例下调至3-5%。顺应企业信用监管和宽进严管等国家相关要求,推行专业化监管、社会协同共治监管。

6  退出机制 能进能出

"以前得了政策扶持,企业不能'死'。"过去,在微企变更(注销)方面,政策规定不具体,导致企业"能进、不能出"。新政策填补了变更(注销)登记规定出现的"空白点"。在新政策下,将根据尊重历史、分类处置的原则,区分今年扶持的企业、往年扶持的企业,明确变更(注销)条件。尊重市场规律,让干不下去的企业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