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人民法院丨“四+四”模式一体化推进执源治理显成效

贵州广播电视台产经事业部 | 2024-03-06 10:00

2023年以来,湄潭法院坚持党建引领、系统部署、统筹推进,将上年度诉源治理成效显著的有益经验引入执源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四+四模式(即“四加大”“四推行”),一体化推进执源治理工作。2023年度,湄潭法院裁判自动履行率为61.75%,其中通过上述模式督促义务人积极主动履行案款797件,兑现标的6434.5万元;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820件,同比下降14.6%,执源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四加大”

加大保全措施适用力度。在案件诉前调解及诉讼阶段,对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诉前或诉中保全,通过法律强制手段督促义务主动履行。一年来,湄潭法院共受理各类保全案件339件,并因此促成当事人主动履行239件,涉及金额1862万元。

加大提醒督促力度。通过“一案一群”(每个有给付内容而尚未当庭给付的案件建一个微信群,以便及时联系督促)、电话沟通、村居及网格人员带信提醒等方式,提醒督促履行义务人及时履行。一年来,以此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案件301件,兑现金额3029.5万元。

加大释法力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过程加大释法说理力度,促成当事人当庭或在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主动履行。一年来,通过全过程特别是判后释法说理,促成义务人主动履行了朱某诉邱某、某房开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等4件较有影响的案件,兑现金额7.5万元。

加大示范性判决(含调解)执行指引力度。对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等类案纠纷,自诉前调解程序伊始,便加大示范性调解书、判决书的宣传适用力度,并通过对示范性法律文书的审慎执行,有效引导显在或潜在当事人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照,有力配合解决问题,化解纠纷。如湄潭法院永兴人民法庭主导、执行局指导及复兴镇两路口村村委会积极配合,充分发挥示范性调解书引领作用,于2023年11月有效化解了唐某某等30余人诉被告任某某、张某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等32件类案纠纷,涉及耕地130于余亩。并以典型案例发布方式引导其他村类案纠纷化解,一体化实现诉源、执源、访源及衍生案件的有效治理。

“四推行”

推行主动履行告知制度。承办法官对所经手的每一个案件,均向当事人发放主动履行告知书,充分告知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不利法律后果,将主动履行意识植入当事人预期,提高主动履行率。截止目前,共发放主动履行告知书2000余份,2023年度湄潭法院裁判文书主动履行率为60.88%,较上年度提高10.1个百分点。

推行挂帮指导机制。建立执行法官联系挂帮人民法庭执源治理工作机制,实时通过电话咨询、个案指导、座谈调度等形式,协助指导人民法庭解决涉执源治理疑难问题70余个,将38件可能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化解在源头,推进人民法庭执源治理取得实效。

推行案件回访制度。通过对339件有执行内容的案件开展判后回访,及时了解义务人履行能力、履行意愿及财产状况,强化沟通,促使义务主动履行。对确无履行能力的,及时向权利人反馈情况,作好权利人思想工作,促成当事人及时和解118件,从源头上减少申请执行数。

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动简案快执、繁案精办。对标的较小、财产明晰、难度不大且双方均同意按执源治理程序办理的案件,由执行局快执团队和人民法庭办理,及时促成双方执前和解,自2023年6月实行此机制以来,共督促履行257件1543万元,促成双方当事人执前和解219件,兼收节约司法资源、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及缓解执行压力等多重效果,同时极大程度降低因案件执行给广大当事人征信等个人信用造成的不良影响。

摒弃执行工作消极受理、后续发力的传统理念,积极能动司法,不断探索执源治理新机制,强化前端预防及源头化解,是湄潭法院对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践行。下步工作中,湄潭法院将持续完善“四+四”模式,促进执源治理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供稿:湄潭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