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显著 长效机制持续巩固

贵州广播电视台三农事业部 | 2024-12-27 14:42

今日上午,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4年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的相关情况。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提前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徐卉表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贵州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相关政策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有力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

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55.6%,较2023年底的21.5%提升了34.1个百分点,提前完成了国家下达的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24.4%)。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贵州省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有效措施。

贵州省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中,注重强化统筹聚焦重点,有序推进治理工作。根据相关行动方案要求,贵州省坚持“问题导向、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的思路,重点聚焦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等水环境敏感区域,分区分类推进治理。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借鉴相关省市经验,探索符合贵州省实际的治理管控之路。

在治理模式上,贵州省优先选择环境不敏感、环境承载力相对较大、人口较为分散的行政村,通过分散治理、分类就地资源化利用等模式或组合模式,激活存量,扩大增量,促进数量提升。此外,贵州省还注重经验总结,突出典型示范,如黔南州都匀市绕河村“一户一策”还田还土资源化利用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示范效应,以点带面促进整体提升。

为确保治理管控取得实效,贵州省还强化了评估工作。统一成效评估标准,印发整治成效常态化调研评估工作指南,规范和指导各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成效评估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政村开展常态化摸排调研,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立行立改与限时整改相结合,形成工作闭环。

对于下一步工作,贵州省将继续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摸排调研,加强业务指导及督促,精准掌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整改、及时总结,长效巩固整治成果。同时,将深入贯彻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成效巩固提升,不断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未来,贵州省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巩固和提升治理成效,为打造美丽宜居乡村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