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任免一批干部,涉及多名主任、局长

罗甸县人民政府网 罗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微黔南 | 2021-08-15 15:20

日前,罗甸县公布一批人事任免,具体内容如下:

罗甸县人民政府
关于林远鸿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罗府任〔2021〕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1〕144号、146号、148号、150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林远鸿同志任斛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龙坪镇翠滩家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丁  媛同志任龙坪镇翠滩家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斛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正敏同志任县高原千岛湖水利风景区管理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启锐同志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郭文娜同志任茂井镇大亭社区办事处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广芳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边阳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罗德绿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茂井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岑  超同志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甸县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洪同志不再担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李治国同志不再担任沫阳镇平岩社区办事处主任职务;

侯学海同志不再担任红水河镇罗妥社区办事处专职副主任职务;

欧子朋同志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边阳分局局长职务(保留管理八级);

王庭芳同志不再担任龙坪镇板庚社区办事处专职副主任职务;

董  进同志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茂井分局局长职务(保留管理八级);

罗金智同志不再担任沫阳镇董架社区办事处专职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长级)。

罗甸县人民政府
关于蒋忠恒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罗府任〔2021〕22号

贵州民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罗干任〔2021〕140号文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提名蒋忠恒同志挂职任贵州民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玉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挂职时间为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请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罗甸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飞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罗府任〔2021〕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1〕92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张  飞同志正式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  琳同志正式任县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王玉云同志正式任县智力支边联系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袁小海同志正式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滕先海同志正式任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王  育同志正式任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李兴桥、苏友云同志正式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罗德伟同志正式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张  刚同志正式任贵州红水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罗甸县红水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罗甸县人民政府
关于吴德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罗府任〔2021〕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罗干任〔2021〕94号、96号、98、100、102、105、124、126、128、130、132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吴德辉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应富同志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李祖军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  兰同志任县移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学府家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职务;

饶金洋同志任学府家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  军同志任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付建荣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杨  勇同志任县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药茶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王化东同志任县药茶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浩然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田孟刚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邦雷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周  刚同志任斛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谭家友同志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龙坪镇板庚社区办事处主任职务;

苏茂旭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木引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汪德保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逢亭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廖芝伟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沫阳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申  珊同志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甸县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姚登阳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龙忠江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科级督查专员,不再担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谢明锋同志不再担任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县移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  林同志不再担任红水河镇罗暮社区办事处主任职务;

黄元多同志不再担任罗悃镇罗苏社区办事处专职副主任职务;

金昌茂同志不再担任边阳镇董王社区办事处主任职务;

罗家俭同志不再担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徐登慧同志不再担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罗家高同志不再担任边阳镇交砚社区办事处主任职务;

罗朝富同志不再担任红水河镇罗妥社区办事处主任职务;

张永忠同志不再担任县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主任职务(保留管理八级);

冯乾兴同志不再担任逢亭镇纳坪社区办事处主任职务;

李  鑫同志不再担任斛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车龙云同志不再担任学府家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海州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王定兰同志不再担任斛兴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邓  勇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  波同志不再担任茂井镇大亭社区办事处主任职务;

李继伦同志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木引分局局长职务(保留管理八级);

蒙会良同志不再担任罗悃镇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职务(保留管理八级);

杨光品同志不再担任茂井镇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职务(保留管理八级);

王稳定同志不再担任逢亭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职务(保留管理八级);

王世益同志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逢亭分局局长职务(保留管理八级);

罗家利同志不再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沫阳分局局长职务(保留管理八级);

罗家斌同志不再担任县财政局红水河分局局长职务(保留管理八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