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考取的驾驶证怎么就没了?@梁某,驾驶证一次性记21分!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6-09-11 07:21

近日,安顺市紫云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开展夜间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梁某驾驶车牌号为贵GDL1**二轮摩托车进入检查点,民警察觉到驾驶人梁某浑身散发酒气,存在酒驾嫌疑。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梁某当晚和朋友宵夜聚餐喝了酒,聚会结束已是深夜,觉得凌晨路面交警少,离家距离近,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摩托车回家。

随即民警依法对其开展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民警进一步核查,该驾驶人驾驶证尚处于实习期内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并不包含摩托车,还存在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

民警现场对该驾驶人梁某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细致讲解酒后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严重危害以及相关法律后果。

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梁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1200元,驾驶证记21分且暂扣6个月的处罚。

因其驾驶证处于实习期,并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第八十条有关规定,驾驶人梁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依法注销。

贵州交警提示

心存侥幸不等于平安无事

距离远近也不能成为酒驾的借口

哪怕短途行驶

酒后驾车、准驾不符

同样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