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阳市城乡居民收入年度增速“跑赢”GDP

贵阳日报 | 2020-02-24 15:28

2月24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获悉,2019年贵阳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年度增速首次“跑赢”GDP,收入增速继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值均位居全省首位。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824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275元,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A、收入年度增速首次“跑赢”GDP,工资性收入仍然是主要支撑 

数据显示,2019年,贵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8240元,比上年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275元,比上年增长10.4%。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速与GDP(7.4%)相比分别高1.5、3.0个百分点,“两收”年度增速首次超过GDP增速。 

2019年,贵阳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速继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城镇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7.9%高1个百分点;农村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9.6%高0.8个百分点。 2019年,城镇居民收入绝对值较上年增加3125元,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增加值(3108、2812)17元、313元;农村居民收入绝对值较上年增加1627元,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增加值(1404、1040)223元、587元,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值均位居全省第一。 

与此同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继续高于城镇,2019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1.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24:1下降为2.21: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从结构来看,2019年城镇居民四大项收入增速呈现“全面上升”,农村居民四大项收入呈现“三升一降”,工资性收入仍然是主要支撑。 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24151元,同比增长9.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3.2%,较上年同期增加了0.4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4762元,同比增长11.8%;财产净收入4312元,同比增长9.6%;转移净收入5015元,同比增长3.1%。 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为9870元,同比增长9.9%,占可支配收入的57.1%,较上年同期下降0.3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5857元,同比增长11.0%;财产净收入377元,同比下降8.0%;转移净收入1173元,同比增长19.2%。 

B、五大因素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据了解,受宏观经济运行、就业政策、减税降费政策、惠民政策、农村经济优化升级等五项因素的促进,2019年贵阳市城乡居民收入得以稳定增长。 

宏观经济方面,全市地区生产总值4039.6亿元,同比增长7.4%,经济增速已经连续多年位于全国省会城市前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0.4亿元,同比增长6.2%;新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3%,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绿色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5%,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7%,物价水平保持平稳。 

就业方面,贵阳市积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18.5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81万人,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率达90%,城镇登记失业率2.96%;二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及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工薪层税负减轻,工资收入增加。三是积极推进乡村振兴计划带动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培育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企业17家,发放贷款1200万元,带动就业1400余人,带动农民工工资性收入增长。 

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有效助力增收。普惠性的增值税减免政策惠及贵阳市辖区内115579户个体工商户,受惠占比99.55%;普惠性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惠及贵阳市辖区内24684户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的落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激发市场活力,带动经营性收入增长。 

惠民政策持续发力,拉动转移收入增加。一是2019年5月,完成了2018年度稳岗补贴发放工作,对全市符合规定的1278家企业发放2018年度稳岗补贴共计3605万元; 二是2019年5月1日起,贵州省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居民转移性支付负担减轻;三是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已完成调整,涉及36.59万退休人员,贵阳市增发养老金63408万元(三季度已经全部到位);四是全市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6个区统一执行城市低保标准685元/月,比去年提高12元/月;修文、开阳、息烽、清镇三县一市城市低保标准为650元/月,比去年提高14元/月;三县一市农村低保标准为350元/月(4200元/年),比去年提高4元/月。五是7月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875元/人/月,比之前增加了154元,增幅达21.4%。全市新增发放失业金14056.52万元,共104463人次领取到失业金。六是5月份在食品价格指数破“6”以后,及时启动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截止到11月份为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及优扶安置三类人群共计发放临时补贴5000余万元,切实保障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农村经济加快优化升级,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精准选择蔬(食用菌)、果、茶、药(石斛)、畜牧“五子登科”主导产业为主攻方向,以42个创建坝区为重点,全面建设5万亩高标准蔬菜保供基地、20万头生猪、1000万羽肉鸡、5万亩稻田养鱼等重点项目,共计调减低效作物30.82万亩,调增经济作物22.3万亩,建成2.5万亩高标准蔬菜保供基地,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达到900个,“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带动15万农民增收。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工作,实施城乡“三变”改革项目208个,惠及城乡居民11.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