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中快讯|携手联动,共筑残疾人权益保障坚实防线

贵州广播电视台教育事业部 | 2024-12-06 16:50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桐梓县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残联等多部门共同筑力,通过建立机制、法律援助、公益诉讼等多项举措强化法律保护,针对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致力于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建机制,保权益。桐梓县出台了《残疾人优惠扶助保障规定》,为残疾人提供更加具体的政策保障。县法院、司法局、检察院、公安、残联等部门积极响应,为残疾人参加诉讼提供便利,依法简化相关程序,减免诉讼费用,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切实保障残疾人无障碍化法律服务。各项具体措施确保残疾人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共救助了刑事案件残疾被害人8名,救助金额达10万余元。各部门还共同建立健全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相互协作配合,履行各自职责,针对协作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相互交流研讨并解决;在检察院设立协作办公室,进行信息共享与沟通协调等工作,保障协作机制的顺畅运行。细化工作分工与要求,旨在为残疾人提供专业法律援助服务,持续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

善援助,强维权。各部门通过多层次、多方面的活动向弱势群体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普法宣传,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残联针对残疾人进行沟通交流,加强溯源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张宗强等受益者的案例,充分证明了残联的法律援助在保障残疾人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张宗强是一名桐梓县燎原镇的残疾人,他对房屋的所有权遭到龙口河水泥厂的指控,认为其非法占有房屋。当张宗强寻求帮助时,残联迅速介入,主动作为,积极与县司法局协商衔接,指导张宗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指派专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渠道,张宗强一审二审获得胜诉,最终保住了房屋所有权。

行职能,勤监督。县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的行政检察职能对行政机关进行检察监督,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近两年,县检察院共办理涉及残疾人权益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2件。对商铺门前盲道被电缆对接箱侵占,高铁站无障碍通道建设不规范等问题,通过督促主管行政部门依法全面履职,涉案无障碍设施得以有效整改和完善,联合县残联共同验收,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生活环境。

巩成果,拓举措。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工作,在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将继续深化合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在援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法律政策,确保政策更加贴合残疾人需求;通过开设融媒体专栏,加强宣传普及,拓展援助范围,提高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确保法律援助资源均衡分布。

供稿人:桐梓县残疾人联合会张元桥 李荷

实习记者: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