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考科三呀,就是想多上路练练~”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3-12-07 10:31

都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很多驾驶人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刚考完科目二就想上路驾车,如果将这种想法付诸于行动,就大错特错了。

近日,黔西南州晴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晴隆县煤检站路段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超员超载”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10时23分许,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在检查点不远处停了下来。

民警随即上前了解情况,询问是否需要帮助。万某表示,头一天和朋友聚会喝了酒,怕查出酒驾,民警立即对万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0mg/100ml,排除万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即,民警告知万某,将车停在弯道存在安全风险。同时,请其配合进行相关检查。然而,就在民警要求驾驶员万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陈某告知民警自己的驾驶证放在家中,只有车辆行驶证。

开车上路不带驾驶证,又是一名“马大哈”司机?没关系,“人脸识别”扫一扫,蜀黍一键便知晓。一扫一查,“查无此人”,看来不是忘带证件,而是根本没有!也就是说,万某无证驾驶。铁证面前,万某最终向民警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也表示自己知道未考取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对自己和他人的驾驶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据万某自述,自己还没驾驶证,刚刚通过科目二考试。想着多练一下,就抱着侥幸心理,借朋友的车练习,朋友并不知道他没有驾驶证,更没想到刚开没多远就被查获。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万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贵州交警提醒:尚未获得驾照的学员,必须使用教练车在教练的陪同下上路练习,驾驶其他社会车辆属无证驾驶。请各位车主不要把自己的爱车交给无证人员上路练习,以免造成严重后果,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