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举报,我行动!南明交警对逆行车辆进行处罚!

贵州交通广播、南明交警 | 2024-04-17 15:47

近日,一名网友通过一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条短视频,视频显示2024年4月15日9时左右在解放西立交匝道有一辆白色轿车逆向行驶,配文为“我要举报!逆行!大早上瞌睡都吓醒了”。

接到该网友举报后,南明交警三中队民警对群众举报的信息进行了核查,在核实举报信息无误后,4月16日10时,民警传唤该车驾驶人雷某某到交警队处理该起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12时许,雷某某告诉三中队民警谭磊:“我驾车行驶到该路段时手机信号有点弱,我就只看手机去了,没注意看路边就开过去了”。直到她看到迎面驶来的其他车辆后,才认识到自己逆行。

民警对雷某进行批评教育,指出机动车逆行的危害性,要求其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进出路口要注意观察交通标识标牌,安全文明驾驶。雷某因驾驶机动车逆行向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雷某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干扰和破坏正常的交通秩序,还易引起交通堵塞或造成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行车时务必注意观察,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