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被通报

新闻晨报、 休宁警方、南方都市报 | 2022-01-14 20:43

据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公安局1月13日通报:

经公安机关侦查,休宁县海阳镇女人街桂兰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2022年1月13日, 休宁县公安局对武某某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已对该案提前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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