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 | 罚!遵义一足疗店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2022-08-19 08:49

遵义一足疗店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近日,遵义市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习水县水漾年华足疗店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法给予习水县水漾年华足疗店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款9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危害性在于场所存在未按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人员不熟悉消防设施操作,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耐火性不足等风险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将会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

经消防救援机构指出后,该场所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主动停止营业对消防机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接下来,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严查严惩消防违法行为,全力为社会单位提供指导服务,确保辖区消防形势持续高度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