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公示!“中国(贵州)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拟批复同意设立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2025-06-19 09:02
6月18日,国家广电总局官网发布《关于拟批复“中国(贵州)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的公示》。
公示显示,根据《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园区(基地)管理办法》(广电发﹝2024﹞49号)要求,我们对贵州省广播电视局、贵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在贵州贵阳建设国家广电视听产业园区(基地)事宜进行了认真研究,经培育指导、审核申报材料、组织广电总局相关司局共同研究和实地调研,拟批复同意在贵州贵阳设立“中国(贵州)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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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划财务司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