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隔四个月后,71岁老人又在同一地点再次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
如果因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而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大多数人是都会吃一堑长一智,不会再违法。但是,观山湖交警近期在处理一起伤人交通事故时发现,71老人孔某某因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经查询,就在四个月前,其在同一时间段、同一地点也因闯红灯而发生过交通事故受伤住院......
2023年06月02日06时47分许,孔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沿枫林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驶至金阳北路与枫林路交叉口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过路口时,与经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的张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孔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孔某某无机动车驾驶证、违反交通信号灯,张某某通过人行横道未下车推行,孔某某、张某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2023年10月02日06时48分许,孔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车搭载妻子同样沿枫林路东往西方向行驶,行驶至枫林路与金阳北路交叉口处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时,与胡某某驾驶沿金阳北路北往南方向遇绿灯亮后起步行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孔某某及其妻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
2023年10月23日,通过联系观山湖交警事故中队的民警了解到,目前孔某某仍在住院治疗,伤势稳定。近日,民警也对该起交通事故责任进行了划分,孔某某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无机动车驾驶证、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负事故全部责任。
孔某某因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希望他能在这两次事故中吸取教训。同时也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彰显文明城市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