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50万元补助!贵州省人社厅启动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推荐工作

贵州交通广播 记者:雍琼瑶 | 2020-03-09 17:26

近日,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启动贵州省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推荐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聚焦本地区本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前瞻性科研领域,从加速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高度,切实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及有创建意愿的拟自主申报建站单位,要指导其充分评估博士后培养预期,了解掌握申报条件、时间节点要求及申报程序,认真收集申报资料、准确填写申报表,切实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通知明确,各地人社部门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需于2020年4月10日前报送申报推荐材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向国家人社部推荐。通知及附件可登录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告公示栏查询。

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企事业单位集聚高层次人才(团队)、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效载体,是企事业单位提高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先后制定出台系列支持措施,其中对全省获批新建站单位,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建站补助50万元,同时对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连续两年给予每人每年生活资助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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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黔人社函〔2020〕57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

2.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

5.获得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6.能够充分体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事业单位。

7.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组织或省部级以上直属科研文化单位。

8.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须有三家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园区内单位同时申请设立园区分站)。

二、申报程序

各拟申报建站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注:申报材料涉密的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八份,并在封面醒目位置注明“涉密”)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上报,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情况报告及《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4月1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复核,按国家下达的计划数从中择优推荐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新设站工作。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企事业单位集聚高层次人才(团队)、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效载体,是企事业单位提高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博士后工作,先后制定出台系列支持措施,其中,对全省获批新建站单位,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建站补助50万元;同时,对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连续两年给予每人每年生活资助5万元。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创建工作,聚焦本地区本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前瞻性科研领域,从加速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高度,切实做好博士后新设站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将该《通知》印发各相关单位,切实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向拟建站单位详细介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及支持政策措施,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及有创建意愿的拟自主申报建站单位,要指导其充分评估博士后培养预期,了解掌握申报条件、时间节点要求及申报程序,认真收集申报资料、准确填写申报表,切实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三)加大宣传审核力度。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对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拟建站单位认真进行初审,规范申报程序,严格申报条件,确保推荐质量,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服务局吕开璇,联系电话:0851-86871977。

附件: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

2.填表说明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