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发自动化抢号系统,收费代抢医院热门科室号源,获刑三年

深圳政法、第一现场 | 2026-04-09 10:42

据第一现场4月8日报道,广东深圳一男子罗某因身体不适,需定期到某三甲医院就诊,因科室较为热门,每次放号,很快就被一抢而空。于是罗某心生一计:既然手速比不过别人,能不能使用技术手段抢占先机?

罗某发挥自己的技术专长,编写了一个程序脚本,成功在“健康160”平台抢到了号。这次尝试让他看到了“商机”,他开始在平台的评论区打广告宣传,表示自己可以提供有偿抢号服务,按照挂号的难易程度,收费50元至数百元不等。

广告发出后,果然有着急看病的患者主动联系罗某。为扩大牟利规模,罗某又开发出了一套功能更强大的自动化抢号系统。

在这个系统里录入患者的“健康160”账号信息,或者绑定患者在医院微信公众号的注册信息,再填报就诊需求后,系统就可以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绕过正常的预约流程,在后台自动高频刷新平台号源及医院官方微信号源,刷新频率远超人工操作,一旦放号就能自动完成预约挂号。

此后,罗某与妻子姜某某分工合作,以此为业。罗某负责软件开发、维护和升级,姜某某则负责对接客户、录入信息。2024年12月,警方注意到罗某公开提供有偿抢号服务后循线追踪,将二人抓获归案。

经过审计,案发期间二人控制的涉案账户累计收取涉案资金超过五十七万元。医院线上号源是面向全体患者的公共医疗资源,其公平分配关乎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利用技术手段非法抢号、高价倒卖,将公共资源变为个人牟利工具,不仅直接侵害了患者的经济利益与公平就诊权,更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管理秩序和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依法应予严惩。

2025年11月13日,龙华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罗某、姜某某提起公诉。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情节,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姜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