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第十届红水河野钓大赛火热报名中
11月16日-20日
“布依胜境 温暖望谟”
黔西南州望谟县第十届红水河野钓大赛
即将举行
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
是“贵州天然温室”
南北盘江在望谟交汇成红水河
作为珠江上游流域,
鱼类资源丰富
近年来,
已经成功举办九届红水河野钓大赛
野钓竞技,
是一场技艺、毅力、体能的综合比拼
高额大奖是对于冠军的奖励
全方位的服务
彰显的是望谟的热情
是望谟送给全国钓手的礼物
亦是旅游者康养胜地
作为“野钓胜地”,
望谟县历届野钓比赛
受到钓友好评
今年的举办地蔗香,
是国家3A景区 环境优美
钓友可以享受“度假式”野钓竞技
心动了吗?
那就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此次报名全部采取线上进行)
(长按识别二维码,直达报名链接)
望谟县第十届红水河野钓大赛赛事相关
布依胜境、温暖望谟,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第十届红水河野钓大赛是2023中国·望谟“三月三”民族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之一。
主办单位
黔西南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
(黔西南州文物局)
望谟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望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望谟县蔗香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望谟县钓鱼协会
指导单位
贵州省钓鱼协会 黔西南钓鱼协会
执行单位
贵州贵柠康旅开发有限公司
地点和时间
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蔗香镇红水河
时间:2023年11月16日-20日
开幕式
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09:30
地点:望谟县蔗香镇蔗香文化广场
竞赛时间
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下午17:00 --11月20日上午9:00
颁奖仪式
时间:2023年11月20日正午12:00
地点:望谟县蔗香镇蔗香文化广场
比赛规模
88个队,352人
参赛资格
参赛队员年龄:参赛人员的年龄须大于18岁(200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小于65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且无先天性疾病。
1、报名运动员需具有中国国籍及中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参赛人员必须在各项赛事历史中无重大违纪情况。
3、凡自愿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参赛选手需签署《赛风赛纪责任书》、《参赛承诺书》及《免责协议书》方能参赛。由主办方统一提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用于赛事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赔偿。
3、 队员要求
每支参赛队运动员4人,含领队1人,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竞赛办法
1、比赛区域为红水河源头至坝丛方向全长10余公里。
2、以队为单位参赛(不得缺员),每队间隔距离不少于50米,界限以红旗为标志。
3、每队限用8支钓竿,规格不限,竿长不限,钓法不限(禁止使用电子探鱼、诱鱼设备,禁止下网、下药,禁止使用路亚钓法)。每支竿限挂1—8枚钓钩。严禁使用锚钓、发光钩、双尖以上连体钓、音响提示装置、照漂灯、自制大型轮盘、“筏杆”等。
4、每个队垂钓区域为该垂钓区正前方水域。如投竿超出规定范围,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遛鱼除外,在本队所属钓位界限内取鱼)。
5、比赛时间为连续88小时垂钓,不变更钓位,各队运动员可轮换休息。严禁进入水中垂钓。
6、比赛期间,严禁家属及观赛者进入赛区。
7、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鸣炮为准。比赛结束炮声响时,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
8、饵料自备,用饵不限,但禁止使用泥鳅、活虾(闹虾药)等有害鱼类生存和污染水资源的饵料。
9、比赛开始前一小时为清场时间。
10、每队使用鱼护不限,抄网不限。如钓获超过4.5公斤以上的大鱼或发现有效鱼快死亡,可申请当场称量并记录成绩;如鱼获量较多,鱼护不够使用时,也可申请称量并记录成绩,拍照后放生。死鱼不计成绩。在比赛期间如发现作弊行为(送鱼进入赛点),永久取消各种钓鱼比赛资格。
11、比赛期间,严禁下水、严禁篡位,酒醉者取消比赛资格(注:如天气炎热,需要洗澡,需用桶盆提水岸淋)。
12、开赛后,严禁各类大小船只进入比赛钓位(组委会的船只除外)。发现船只靠近比赛钓位,请及时报组委会,以便核查。
13、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在本队钓位等候裁判员计量成绩,并履行签字手续。
14、比赛开始前严禁投放诱饵,比赛开始后可以投放诱饵及“补窝”, 但不能使用遥控船等电子辅助设备或下水打窝。
15、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爱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各队产生的垃圾必须自行清理、收集、装袋,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
判罚规定
1、开赛前故意投放诱饵者,取消参赛资格。
2、钓竿或钩超过规定数量者,取消参赛资格。
3、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故意将渔获入护者,应从该鱼护中取出最大一尾鱼不计成绩。
4、比赛中使用锚钩或双尖以上连体钩、音响提示装置、照漂灯、自制大型轮盘、“筏杆”等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5、各赛队中途离开者,取消参赛资格。
6、不服从判决,无理取闹者,取消参赛资格。
成绩计量
1、各代表队每天称鱼一次,时间为每天上午10时,称鱼时需领队签字认可。
2、钓获的各类鱼均为有效鱼,如钓上保护鱼种(芝麻剑等),必须当场鸣哨通知裁判员及时称重计量成绩后第一时间放生;另外若钓上4.5公斤以上大鱼须当场鸣哨通知裁判员计量成绩,经领队队员和裁判员认证,当场记录成绩,渔获当场放流。
3、死鱼不计成绩。以每队钓获的累计总重量计算本队成绩,总重量最重者的队名次列前位,如遇总重量相等,单尾计量重者队伍名次列前;若无单尾重量计量且总重量相等时,该名次奖金与下一名次所获奖金合计平均分配,取消下一名次所获设置奖金。
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录取88个队伍的30%进行奖励。本次比赛取重量奖前26名及单尾奖前三名,获奖奖金均为税前奖金;设5名最佳钓手荣誉奖。
1、团体重量奖:
一等奖:奖金88000元,证书4本;
二等奖:奖金36000元,证书4本;
三等奖:奖金12000元,证书4本;
四等奖:奖金8000元,证书4本;
五等奖:奖金6000元,证书4本;
六等奖:(第六名至第十一名),奖金每队3000元,证书每队4本;
优秀奖:(第十二名至第二十六名),奖金每队1500元,证书每队4本;
2、单尾奖:
第一名:奖金2000元;
第二名:奖金1500元;
第三名:奖金1000元。
3、最佳钓手荣誉称号:评选5名(从前五名中由各领队分别推荐一名,发放荣誉证书,在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将推荐钓手信息报送至裁判组)。
奖金发放
所有奖金(人民币)将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征收20%所得税,由主办方统一代办代扣代缴。现场颁奖,获奖代表队需在比赛结束24小时内领取奖金、证书等,否则将作弃权处理。
仲裁
设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选派,培训后持证上岗。仲裁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比赛中如对裁判的判罚质疑,应于比赛结束半小时内以书面申诉由本队队长签字送交仲裁委员会裁决,并交申诉费500元(胜诉退还)。本仲裁的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员
总裁判长、分区裁判长由赛事组委会指派,裁判员由望谟县钓鱼协会选派。
资格审查
1、受到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处罚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赛。
2、按本次比赛规定年龄段不相符的运动员不接受报名;
3、有违反往届组委会有关规定受到处罚的,不接受报名;
4、所报队名和宣传品必须健康、文明,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13日24点(报满为止)
联系人:黄 雨 18885934333 组委会办公室
江照道 19185923333 组委会办公室
2、报名时提供参赛队名(便于统一制作队旗)、领队联系电话和队员信息(报到时提供参赛队员身份证复印件,比赛中途不得更换队员);
3、报名费为人民币3480元/队(含80元参赛队员保险费及200元环境卫生保证金)。报名时一并将现金直接交大赛报名处或汇入大赛专用账户。未收到参赛费,报名无效。报名后弃权,不退还参赛费。
报到时间
2023年11月15日(上午):裁判长、裁判员技术代表报到及培训
2023年11月15日(全天):运动员报到,签订安全责任状、领取参赛证、队旗、服装(住宿地点自行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2023年11月15日晚上:召开领队、裁判员联席会,并抽取钓位。
报到地点:望谟县华侨东路布依之春A区清源供水公司旁(望谟县广东商会)
联系人:黄 雨(18885934333 组委会办公室)
江照道(19185923333 组委会办公室)
免责声明
凡自愿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参赛选手需由主办方统一提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用于赛事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赔偿。本次比赛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伤害事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凡报名参加本次比赛即视为同意本规则。
其他
1、比赛期间组委会提供各参赛队两餐生活,即开幕式中餐及闭幕式中餐。
2、组委会赛前三天统一投放饵料即“打窝”(每个钓位约30斤玉米) 。
3、每个钓位均安装摄像头,比赛期间全过程实时监控。
4、赛事活动中,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须终止比赛时,比赛进展及结果由组委会决定。
5、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赛事咨询
代之欢 18285970854 望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黄 雨 18885934333 组委会办公室
江照道 19185923333 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