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小长假,男子无证驾车出游!“天网”系统精准查获~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2023-10-07 09:00

能把车开动不等于能把车开上路
众所周知
开车上路
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上路不仅不受法律保护
而且还存在很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切莫抱有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天网”神威让交通违法无处“遁形”
......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2023年10月3日上午9时许,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正安县交警大队指挥室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一辆号牌为贵C3***X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正安县瑞溪镇杨竹园路段附近行驶,其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随即指令辖区七中队组织警力开展查缉工作。

经核查
民警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昝某
并通知其立即前往
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10月3日下午,在正安县交警大队七中队值班室,当事人昝某对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声称:“难得放假,带孩子出去旅游放松一下......”。民警对昝某的荒唐行为进行了严肃地批评教育,并详细讲解了无证驾驶的危害和后果,在观看了相关的警示教育片后,昝某承诺在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前,绝不再驾驶机动车,并保证今后一定遵法守规出行。

事故认定:

最终,民警依法对当事人昝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持“证”上路
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切莫以身试法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安全提示

无证驾驶的危害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威胁他人与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诱发违法犯罪: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 男子无证驾驶冲撞道路中央隔离带

贵州交警郑重提醒
无证驾驶缺乏专业培训
不具备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安全驾驶
驾车上路一定要做到“车有牌 人有证”
请广大群众严守安全防线
敬畏法律,杜绝侥幸心理
守住安全底线,我们才能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