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G5T***驾驶人,罚款人民币2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6-07-17 07:49

近日,安顺市紫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城区主次干道开展夜间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时,民警发现车牌号为川G5T***小型轿车行驶至检查点附近后车速突然放缓,驾驶人刻意低头、试图规避检查,形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王某的结果为72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经核查,王某并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王某称,当晚与朋友聚餐,席间喝了点酒,聚餐结束后,自认为夜间路面车辆行人稀少,且自己驾驶车辆技术熟练,不会被交警查处,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返程,被查后,王某懊悔不已,但为时已晚。

最终,民警依法对王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两项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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