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举报,他开车溅人一身水” 交警:罚!

贵州交通广播、南明交警 | 2025-07-02 14:51

进入雨季以来,连绵的雨水给人们出行带来不便,更让人恼火的是有些人驾驶机动车经过积水路段时毫无顾忌、飞驰而过,溅得路边行人一身水。

市民公交站等候被车辆溅一身水

近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接群众举报,称其在宝山南路油榨街地铁站路段,因当天下了大雨后路面有积水,一辆白色汽车在行经该路段时未仔细观察路面情况,行经漫水路时未降低车速,造成董女士一家被水溅湿,驾驶人驾车扬长而去,请交警部门严查。

据董女士描述,当天她一家人正在宝山南路油榨街地铁站附近公交车站等车,一辆白色SUV途经她们面前时未减速通过,一家4人身上被溅了一身水,小孩也淋湿了,该车扬长而去。

南明交警一中队接到举报后调取路面监控视频,成功锁定嫌疑车辆并联系到该车驾驶人李某,向李某询问了当时情况,李某表示出差回来后会主动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据李某所述,当天他在行经该路段时未注意到路面积水,加上有事要办,遂未减速,对于溅水到路人身上的情况,因当时并未察觉,也没有及时停车查看。得知自己疏忽大意溅水到4名路人身上时,对自己当时行车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溅水到董女士一家表达歉意。

驾驶人李某到南明交警接受处罚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未低速通过的违法行为,将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南明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现正值雨季,大雨或雨后路面会出现积水情况,行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路况,涉水时要低速通行,文明行车、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