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A****3号驾驶人,你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贵州交通广播、贵州交警 | 2024-12-13 09:17

近日,毕节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织金县牛场镇群营村新寨组路段发生一起小型轿车撞到路边花池的单方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辆小型轿车侧翻在道路上,路边花池被撞碎,车辆零件散落在地。

经核查,12月1日0时40分,吴某驾驶贵A****3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涉事路段时,突然加速,碰撞道路右侧李某家花池后侧翻。

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但吴某不愿意配合执法,遂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备检。经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检测,贵A****3号小型轿车驾驶人吴某酒精检测结果为164.43mg/100ml,符合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据吴某陈述,11月30日晚,她与朋友在牛场镇喝酒,期间共喝了5瓶啤酒。酒局结束后,她驾车行驶至事发路段,因喝了酒,加上晚上视线不好,径直撞上路边花池……

目前,吴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贵州交警提示:“猎虎”行动持续进行中,不仅日日查、夜夜查,周末更是要查。请大家在喝酒后老老实实找代驾、原地等代驾,不要心存侥幸酒后开车,不要等酒测仪亮起时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