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博眼球,三男子骑摩托车干这事,被网友相继举报~

自网络短视频兴起后
不少群众通过拍视频的方式
来记录、分享自己的生活
然而
有些人为了博眼球
拍摄一些低级恶俗甚至违法犯罪的视频
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举报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近日,黔南州惠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收到群众举报称,有3名男子骑乘一辆无牌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在驾驶过程中不断做出危险的动作,且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摇摇晃晃异常危险。网友认为这样危险的驾驶行为害人害己,便向公安交警部门反映。
接到市民举报后
民警立即通过车牌号
找到当事人信息
并通知该车驾驶人前往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查处

经民警批评教育,驾驶人王某、乘车人余某、罗某三人深刻认识到了视频中的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当场写下保证书,表示今后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处罚
民警对他们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王某准驾不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70元、驾驶证记19分的处罚。

市民群众—— 举报
最强大脑—— 分析
最快双腿—— 查处
三方配合,快速查获
违法车辆,你往哪儿跑!
网络平台本应该积极宣传正能量,该驾驶人的行为不但给广大网友作出错误导向,影响恶劣,同时也将自己的生命安全抛之脑后。
贵州交警提醒您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执法权威不容挑战
执法形象不容践踏
希望广大市民约束自己的言论和行为
主动维护互联网法律法规
不要为了博人眼球
去做危险、甚至违法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