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念的不复存在的美丽|欧阳黔森:故乡之殇

贵州省作家协会 | 2026-05-13 09:48

欧阳黔森

故乡之殇

《十月·长篇小说》2026年第1期

  是不是有些东西,只有它不复存在了,你才能不得不想起它曾经美丽的存在。之后,你便会难以置信地难以忘怀。是不是这样的,显然就是这样的。因为,这个这样的,不时会以持之以恒的势态,占据你所存不多日子里的那些挥之不去、不请自来的思绪。有了这样无奈的思绪,孤寂便弥漫在你余下的时间里、让你久久地不能释怀。

  这时,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必纠缠,现在就开始回忆。

  黄土坎、八里岗是这样的一个地方,只要你看见过,就不会再忘记它。何况它的美丽不可磨灭地占据着我的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

  大约是在六岁的时候,我来到了一〇三地质大队新驻地黄土坎。黄土坎位于铜仁县城西郊,与八里岗村隔田相望。在回忆黄土坎和八里岗之前,我觉得很有必要回忆一下六岁以前的记忆。这些记忆在我近一个甲子六十年的岁月里,影响着我的思维和行为,这些记忆与两个地名息息相关,一个是松桃县普觉乡,另一个是铜仁县云场坪镇枫木坪村。有了这样的息息相关,那么这两个地方常常在我的梦中出现,并成了不可阻挡的存在。有了这样的存在,在大脑闲暇时,我便会毫不犹豫地反复臆断:除非我在这样的梦中不再醒来,否则,无法消停、周而复始。有了这样的臆想,其实我的大脑根本无暇赴闲,还似乎更加鲜活;有了这样的鲜活,那么,这人世间还有什么样的东西,可以让人不由得派生出生死相依、相生相灭的感觉和景象呢?

  六岁以前的记忆,基本是片段式的: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时间里我醒了,那一刹那间是我对太阳最初的记忆。有人说,人在三岁以前是不记事的,如果以这一点为依据的话,那么,那时候我刚好三岁。五十五年后的今天,要我准确表述那是怎样灿烂的第一缕阳光,这是不太可能的。于这一点而言,无论用文字或者语言,都会显得力不从心、无所适从。好在我的记忆从未丢失那一刻。那时候,我睁开了眼,阳光从窗外瀑布般跌进了我的眼帘,顿时,我的世界一片金光闪烁。在这童话一样的时空中,我明显感觉到了安逸的味道,翻了一个身,就清晰地看到,不远处的柜子上有一个大玻璃瓶,瓶里装满了白糖。时至今日,我仍然有些疑惑。如果说阳光是我人生最初的记忆,这不难理解,一个人拥有了眼睛,于黑暗和光明而言,你本能的厌恶或本能的愉悦,便可端倪尽显;如果说,一瓶白糖也成了我最初的记忆,只能这样解释,那时候是一九六八年,白糖一定是紧缺的稀罕之物。在我最初的意识中,没有怎样吃白糖的记忆,不等于我没吃过,还可能经常吃。我一生下来就没吃过母亲的奶,这是我从婴儿长到童年时,母亲告诉我的。母亲说,你是老六,你太小,我太大,没奶了。

  我是吃牛奶长大的,后来,我知道母亲总会在牛奶里放些白糖,有利于我热情地吸食。这样的热情,三岁以前可能记不住,可却潜伏了这种热情所产生的意识,这样的意识可能有些朦胧,但也可能在未来的某年某月某一天某一刻,这个朦胧便是你说不清道不明的熟悉味道。这也是有人在路遇某山某水某人时,一句“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你”,总有免不了绞尽脑汁地考问。其实,考问什么呢?这就是潜意识中有,而我们却无法了然,就如那天我醒来,眼里只有阳光和白糖一样。不难想象,那时候的家很杂乱,睡的地方和吃的地方以及一切活动的地方,就那么一间房,一家人都住在一起。可以明确地说,那天家里不仅有阳光、白糖,还有更多的东西堆放在那并不太大的空间里。然而,我能记住的只是阳光与白糖,画面温馨而美好。接下来的记忆便有些难为情了,画面中一个小孩在哇哇大哭,身边一堆小黄便特别显眼。我意识到,这个小孩子就是我。那时,我的灵魂似乎正在屋顶上小憩,要不在没有镜子的情况下,我怎么就看见了我呢?何况三岁左右的人即便有镜子可照,却未必知道是谁?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大哭起来的,或者为什么大哭。我哭了多久,不记得了,也记不得母亲回来后,是数落了我呢,还是安慰了我?总之,那天的记忆就如此戛然而止。

  多少年后,我才从母亲那里知道,父亲在那一带参加锰矿大会战。而普觉乡的一个粮站便成了一〇三地质大队的物资仓库,父亲是仓库管理员。我们一家人也便住在了仓库一侧的一间房屋里。

  对普觉的记忆,在我四岁的时候就明晰而清朗起来,首先一条河,河里人头涌动,人们在争抢大鱼。当然,我大哥也在其中,二十岁的他,可谓身手不凡,几条红尾金鳞的大鲤鱼便上了我家厨房的砧板上;大哥一手拿着钓鱼竿,一手夹起我走过一段险道,往下看,河水奔腾、悬崖陡峭,往上看,蓝天白云、太阳灼眼;月亮皎洁,银色的沙滩上甲鱼在爬行,一把刀直插到甲鱼的腹底的河沙下,把甲鱼翻过身子,它只有四仰八叉地跑不了啦,把它拾起来丢进竹篓里。不一会儿,就装满了,我们踏月色而归。那是怎样的一种快乐哪!真是无以言表。

  我很庆幸,从未忘记这样美好的记忆,这也许是一个写作者不可缺失的优点。一九九三年,我曾经写过一篇关于普觉村的散文,题目干脆就叫《月亮滩》了,这篇文章收入到我的第一部作品集《有目光看久》中,还在当时的《人民日报》上发表了。我满怀深情地写道——那地名不叫月亮滩,是我把这美丽的名儿编织在我那方魂牵梦绕的土地上。我虽未在那儿出生,可一生中对大自然最初的感受就在于此。

  月亮滩我曾回去过两次。第一次是一九八五年春天,那时,我已是一名地质队员,任一〇三地质队化探分队化探野外作业组长。那天,当我展开一比五万军用地形图,看见普觉村这三个字时,我的眼睛闪亮地湿润了起来,有了这样的湿润,月亮滩便不可阻挡地成了我心海里激动的沸点。

  那是我向往已久的月亮滩哪!

  那天我们从松桃县沙坝乡开始向普觉村跋涉。那时,沙坝乡是我唯一见过不通公路的乡镇。通往普觉的路非常崎岖,不知淌过了多少条溪水,翻过了多少山岭,晚上十九点左右才到达普觉乡。

  在走了几处疑似点后,我终于放弃了弄清以前我家住在哪儿的想法,也不知我的月亮滩位于这河上的哪一段?

  独自一人,我还是走上了河堤。月亮未出来,只有河边人家的窗户发出昏暗的亮光,河水黑绿绿的,还有阵阵污臭味顺风袭来。我想就是有月亮,这河水也不再银光闪烁了。

  我问一个在河边挑井水的姑娘,这河里是否还有鱼?姑娘瞪圆眼瞧了我好半天,才说,鱼早没了,那些人用电打,用炸药炸,用农药毒,早断根了。真是些缺德鬼!听后我心里一阵阵酸痛。我的月亮滩!我魂牵梦绕的月亮滩……

  第二天我再无心思寻根,早早起床,喊醒队员便踏上了新的路途。

  从此,一晃三十八年过去,我再也没有踏上过普觉的土地。

  第二次到普觉是二〇二三年的春天。这个春天,我走了一百多个村庄,行程八万多公里,采写了《高原醒了》《风景这边独好》《天堑变通途》等有关乡村振兴的报告文学。分别在《人民文学》《中国作家》《山花》头条发表,《求是》杂志刊登了《黔村行记》。

  在我的采访日程中,当然要有普觉乡普觉村了。

  又是一个春天。这个春天,愿我不再伤痛。三十八年前,那个春天的伤心,实在让人沮丧不已。那儿时童话一样美丽的月亮滩,让我触目惊心。可以说,三十八年以来,这个伤痛一直让我耿耿于怀。

  今天的模样如何?我那梦牵魂绕的月亮滩。它还好吗?它还存在吗?它是给我惊喜呢?还是依然让我伤痛呢?

  普觉的村党支部书记,当然早就听说过我的关于月亮滩的故事。临近半夜三更,他信心满满地陪伴我走在小河岸上。他知道,只要走过,他的这个信心就不会有遗憾,毕竟谁不说俺家乡好呢?毕竟眼见的生态美、百姓富是不争的事实,毕竟他看到的我没有半点的伤痛神色,有的只是满眼的惊喜。

  为了治理这条小河,修起了堤岸,清了水,碧绿了万亩茶园,沙滩的不复存在,也就微不足道矣!

  只要月亮升起来,夜就黑不起来。月色湿漉漉地潜伏在小河的波纹里,潺潺的流水也便欢乐起来,有了这样的欢乐,月光也有了浪漫的色彩。小河的对岸,梨花溢出的芬芳裹挟了微风,香满了山谷。刹那间,山香了,水香了,仿佛人也香了。有了这样的香,心就广阔起来,甚至可以包揽整个星空。

  而我的月亮滩,它在月色中永远地消失了。

  关于普觉村的记忆就到此为止了。

  当然,这不是结束,只是另一种开始。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一定开始学会原谅,原谅这个世界所给我们带来的那些我们不愿意放下的、不甘心消失的、不复存在的一切,原谅一切不断地改变所带来的一切。

  对于我从婴儿到儿童再到少年、青年的岁月,我曾有一个较准确的梳理,生于铜仁县城下南门铜仁地区医院,一岁左右在铜仁县云场坪乡枫木坪村一〇三地质大队队部生活,二至四岁左右在松桃县普觉乡一〇三地质大队锰矿大会战仓库生活,五至六岁回到铜仁县云场坪乡枫木坪村一〇三地质大队队部生活,六至二十五岁基本在铜仁市黄土坎一〇三地质大队队部生活,中间十五到十八岁到十八块地农场和砖瓦厂干活,之后还在地质测绘分队干过临时工,十九岁后成了一名正式的地质队员,直到二十五岁的一九九〇年,我才离开生活了十九年的黄土坎和八里岗。

  有了这样的梳理,不难看出普觉乡、枫木坪、黄土坎、十八块地、八里岗是怎样地与我血肉相连了,而这样的血肉相连,可以说,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了。这是岁月的痕迹在我身上并不抽象地完成它的暴露无遗,于是乎,我这人就成了这样的人了。

  我明白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样的判断,来自我的记忆,而这些记忆既然存在,便终身相依了。

  如果说在普觉的那些日子是零星而片段似的记忆,那么在枫木坪村的记忆应该有些断断续续的印象了。那时我五岁左右,我记得,那天是赶集的日子,公路两旁都是买菜的。而我却面对着一辆行驶而来的解放牌汽车号啕大哭,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就站在公路中间了,为什么明明知道要避开汽车,为什么不移动自己的脚步,而是站在那里号啕大哭?那时候,我心里非常清楚也非常明白,甚至我能清晰地看到驾驶员惊恐的眼神,可是,我感觉我并不恐慌,虽然我在号啕大哭。我也非常清晰地看到一双手,把我拉到了路旁。这一双手,至今在我眼中历历在目,这是一双善良的手,拯救了我的手。也许,当时我对这双手心存感激,以至于对于这双手的主人印象有些模糊,不断地搜索记忆,应该是一位卖菜的老大娘,她长得像什么样子,我已经不能清晰地回忆,但是她那张模糊的脸仍然是我熟悉的,因为在之后的岁月里,我不断地在梦中重复着这样的熟悉,特别是她的那双手,更是我不可磨灭的记忆。那双手,是那样的粗糙,裂纹张裂着,我甚至能看到裂缝中有血迹渗出。由此我判断,那一定是个寒冷的冬季,我处在危险之中,被一个熟悉的陌生人拯救。

  我记得,在一次与小伙伴们躲猫猫的游戏中,那天我躲得特别远,那地方特别隐秘,虽然有些让我害怕,可我坚持躲在那里一声不吭,周围非常寂静,我的耳朵能听见各种鸣虫的声音,像一部多声部的合奏,可是我一直没有听到同伴的呼喊:“我找到你了。”那时候,我迫切地希望听到这句话,可是最终我没有等到这句话。不知我等了多久,也不知我是怎么下决心才走出那个隐秘的地点。走到空旷的田野里,我举目四望,我知道这时候,不是他们找我,而是我要找到他们了。然而,根本找不到他们,因为他们早已放弃了找我,可能早已各自回家了。

  我一个人孤独地在田埂上走着,心中却并不孤单,因为我在仰望星空。那时候我正四仰八叉地滑倒在田埂上,索性就不站起来了,我光着的脚丫还不断地拍击着稻禾下的水,溅起来的水花打湿了我的胸膛,并在我的胸膛上肆意流淌。有了这样的印象,由此我判断,那天我没有穿鞋,也没有穿衣服,光着脚丫、光着上身,在荆棘密布的山窝窝里玩躲猫猫。

  那天我眼中的天空实在太美丽,直到今天我仍然认为这种美丽是人类无法用语言所能准确描述出来的。在以后的岁月里,我阅读过许多世界名著,渴望能找到我想要描述而又描述不出来的那个夜晚,很遗憾,我从未找到过。我的大脑曾闪现过皓月当空,星光灿烂,一转念,浅薄,这谁不会这样写呢?在浩瀚的古诗词当中我也寻找过,试图找到一个五岁孩子眼中的星空真切而准确的表述,仍然一无所获。有了这样执着的寻找,我便有了无数次躺在山野里仰望天空的兴趣,然而之后的天空再也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直到有一天,当我看到《旅行到宇宙的边缘》这部纪录片,我惊讶地发现,我找到了那夜的星空。震撼之余,也有点让我感伤,思考再三这个感伤,归根结底的是这个片子里的月亮不再神秘,甚至冲击到了我的感官,毕竟月亮的表面越清晰就越让人沮丧。

  那个时候的月亮在我的眼中,像母亲的脸庞,她是那样慈祥地面对着我,那满天眨呀眨的星星,像一双双温暖的眼睛注视着我。而在这样的注视下,月亮美丽无比,在它皎洁的表面,我分明看到一棵大树下,嫦娥在跳舞,玉兔在奔跑。在这样的天空下,我是不是这天地间最快乐的一个小孩呢?我想,应该是的。无疑,那时候已是深更半夜,凉风吹满了山谷,可我的肌肤分明告诉我,汗珠和露珠没什么区别。有了那夜,月亮于我而言从来都是温暖的,即便是在我长大后所有的阅读范围内,对于那些文人骚客所描述的冷月我从来不以为然,这样的不以为然显然是温馨的月亮支撑了我的感触。

  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再也看不到朗月下的满天星斗,就是在万里无云的夜空也仍然如此。这,更让人沮丧。在之后的人生当中,我作为一名地质队员,躺在东昆仑的山脊上,似乎重温过那夜的天空,为什么我要用“似乎”这两个字,因为这样的重温毕竟不是那一夜的重现,那一夜的月亮更加皎洁,那一夜的星空更加灿烂。由此我沮丧地判断,在地球上的任何一个角落,再也无法看到那一夜的景象。幸运的是,纪录片《宇宙的奇迹》再现了那一夜的景象,遗憾的是,那并不是人类的眼睛在自然界力所能及的,这是科技的力量。当人间的美丽越来越依赖科技的时候,那我们是不是离美丽越来越远了呢?

  我记得,我非常喜欢站在我家那棵高大的枇杷树下向远方眺望,只不过这个远方并不遥远。这个遥远于成年人而言近在咫尺,在十八岁的时候我曾经回到过那棵枇杷树下,那时候我家的房子已经成了一块稻田,枇杷树早已不见了踪影。而当年我眺望的那个远方,的确不远,以成年人的脚力,五分钟即可走到。那个地方是一所小学,掩映在一片桃树李树之中,那时候我总希望在人头攒动的放学之时,能看到我的哥哥姐姐从树林中走出,这也是我家那条大黄狗始终喜欢依偎在我的身旁,与我共同眺望的原因。就这样,一树一人一狗的场景,在以后的岁月里,不断清晰地来到我的梦里。十八岁的那年,当我琢磨着、寻找着确定脚下可能是那棵高大的枇杷树曾经生长过的地方时,我再次眺望近在咫尺的小学,只剩下残垣断壁。

  无法想象那里曾经是一所能容纳几百学生的小学,但它却真实存在过。那时候,一〇三地质大队的几千人早已搬到了位于城市郊区的黄土坎,眼前的这个枫木坪村旁的老基地也早已成了一〇三地质大队的农场。那时候,我在十八块地农场已经劳动了近三年。为什么我那天来到了枫木坪农场,是十八块地农场场长给我的机会,他指着两头牛对我说:“你把他们赶到枫木坪农场,给你最高的公分,一块五毛钱嘞。”我一听枫木坪农场,二话没说,赶着牛就走。十八块地农场与枫木坪农场相隔大约六十里地,如果以铜仁县城为地理标志的话,十八块地农场在西边的大山里,枫木坪农场在东边的大山里。六岁我就离开了枫木坪,十二年了还未回去过。这一次因为这两头牛,能回到枫木坪当然是我非常乐意的。那天,我从早上八点钟出发,直到下午五点钟才赶到了枫木坪农场,历时九个小时,其间可以说险象环生,在经过无数的村庄和山野时,时不时冲出几头像发了疯的公牛,直奔我赶着的牛而来,我奋力举起手中的竹鞭抽打公牛,打得公牛屁股血迹斑斑,它才肯落荒而逃。遭遇过几次公牛的攻击后,我才开始琢磨这是怎么回事,这些牛怎么就发疯了呢?仔细一看我赶着的牛,终于有些明白了,因为我赶的是一大一小两头母牛。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我赶着牛经过了位于铜仁县城中心的大十字。大十字一般是一座城市商业最繁华的地段,也是交通要道,可以想象,当我挥着竹鞭赶着牛走过车水马龙的大十字的时候,是怎样的一种景象。这样的景象,想起来有点滑稽,却又真实存在过。多年后的而立之年,当我回到这座城市,开着车经过繁华的大十字时,我总是想起我赶着两头牛经过大十字时的青春模样。

  那天,我赶着牛必须要经过大十字,因为一条锦江把铜仁县城分割开来,我从西边的大山到东边的大山就必须经过城中的大十字,也要经过西门桥和城东门,再经过灯塔乡、马岩镇才能到达枫木坪农场。说实话,你不能指望一个六岁的孩子曾经坐车经过的这条路,他在十二年后能够轻车熟路地走到目的地。我做到了,不知道是怎样做到的,我曾经无数次思考这个问题,后来也想通了这个问题,毕竟我的父亲是一名地质队员,我的哥哥姐姐们也是地质队员,我当然也拥有地质队员擅长走路、找路,擅长翻山越岭的基因。十九岁时,我也正式成为了一名地质队员,似乎便有些顺理成章了。

  在我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五十五岁,多次回到枫木坪老基地农场,农场早已不存在,几乎已经看不出当年有几千人在这里生活的痕迹。但我总是忍不住,一有机会就回到这里,站在我的那棵已经不存在了的枇杷树下。那个时候,我曾经的那条大黄狗总是不可阻挡地来到我的脑海里。

  我当然知道,这是五十三年以前的事。我当然也知道,在我的梦境里,一树一人一狗的场景只是曾经存在过,于这样的存在而言,那些人世间亿万个曾经的存在与我何干。于我而言,这样的存在,不啻与我终生相伴了。

  我一生中养过很多狗,这条大黄狗是我记忆最深刻的,它的故事可以说让我每每想起就动情不已,可是,这样的动情,却多半来自于我对它的无能为力。一九七一年,一〇三地质大队队部从枫木坪村搬到了铜仁县城郊的黄土坎,搬家的时候,我三哥几次把大黄狗抱上车,车子一发动,它就义无反顾地跳车。不能因为一条狗,不搬家了,这是不可能的。之后这条狗,一直守在我家那栋老房子的门前,直到老房子被拆了,那棵大枇杷树被砍了,它还守在那里。再之后,一个姓杨的司机把它给打死了吃肉,还把皮剥下来送给了我父亲,说是狗皮治风湿病。这名司机与我父亲交好,我每次看见他总是觉得心里怪怪的,你说恨他吧,骂他吧,别人会说你是神经病,那时候一条狗的生命如同草芥。那时候我们一〇三地质大队家属区,家家都养狗,一般的狗也活不过两年,基本上都是打来吃了,狗皮一般都是拿来做床垫。地质队的人长年在野外风餐露宿,有风湿病是常见的。我当然也有风湿病,父亲便把大黄狗的皮传给了我,让我垫在床上。这一垫就是二十年,这二十年里,只要我在家里,每天就睡在大黄狗的背上,这样也好,可以常常和大黄狗相伴。这样的相伴,终于在二十年后的一天,我彻底失去了大黄狗。原因是我老婆给我买了一张新的狗皮垫,把大黄狗的皮给丢进了垃圾桶,等我回来的时候,哪里还找得到大黄狗。气愤之下,我差点就大打出手,当然,这手并没有在我老婆的脸上,而是茶几上的玻璃被我拍得四分五裂。之后,骂得我老婆个狗血淋头。她回击我,为了一张狗皮,值得你这么冒火吗?我也懒得理她,摔门而走。那天我睡在宾馆里,在梦境里我与大黄狗再次相遇,它兴奋地扬起一张笑脸,尾巴大幅度地摇摆,我也高兴地拿出一个红苕喂它,红苕却掉在了地上,我醒了。

  第二天,我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一张新狗皮垫从床上扯出来。我不再需要狗皮垫了。

  在一九九四年的那一年,我的女儿出生,属狗。之后,我常调侃老婆为狗妈,她反击我是狗爹。女儿从小我就戏称她小狗,她无所谓。从小到大女儿看见狗就欢喜得很,可她妈从不喜欢狗,甚至讨厌狗。女儿早就想要一条狗,一直未如愿。上小学后,经不住她央求,我不经她妈同意买了一条小小的北京犬。这是一条典型北京犬,白色,眼睛大、牙床前伸,俗称地包天,样子憨态可掬。我给它起名叫啰啰,一是它走路时,屁股一摇一拖的,按我老家铜仁方言,即为一摇一喏,方言中喏与啰同音还同意,二是它给我带来了麻烦,老婆狗妈为了这条狗,天天念念叨叨,让人耳朵都快起了老茧。铜仁方言中的哆嗦更多的意思为麻烦。

  是很麻烦,狗妈不管狗,狗爹只好管。狗生病了,我带去狗医院,狗要拉屎拉尿,我来处理。北京犬始终保持着可爱的模样,女儿很高兴,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撸狗。女儿是高兴了,老婆很生气。说这撸狗将严重威胁到女儿的前途。我反击说,小时候我就与狗天天为伴,又能怎样?女儿罕见地站在我这一边。二比一,老婆只有暂时认了。女儿笑开了一朵花,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不过,她没能高兴多久,几天后,啰啰丢失。据老婆所说,啰啰丢了。这话谁信?

  女儿考大学前,不知她是怎样说服她妈的,两人从狗市场带回来一条小金毛狗。从此两人都喜欢这条英国狗。我却一直不太喜欢这条金毛狗,说它是条笨狗,两人异口同声反对说金毛是世上最聪明的狗。我说见谁都是熟人,见谁都亲热。小偷来家,它也会摇头摆尾地欢迎!这样的狗有啥用?不像我养过的大黄狗,只认一个家,只认一家人。

  如今,这条金毛已十三岁了,在狗界也算是老狗了。我说这笨狗老死了,再养狗,就养一条正宗的中华田园犬,要纯黄色的。

  老婆说,可以,你带回来,狗又丢了。

  我说,你敢,老账新账与你一起算,把你先丢了。

  我一直认真考虑,要到枫木坪村去找一只长得虎头虎脑的小黄狗,把它养成大黄狗。我的五十三年前的大黄狗,既然出自枫木坪村,那么它的血脉就还在那里。

  于枫木坪村相关的记忆,也只有这么多了,早年,我写过一篇散文《我家的大黄狗》,还有一部长篇小说《非爱时间》。创作的冲动往往来自回忆,我想,枫木坪村无疑是我人生中最值得回忆的地方,那么,时不时就会想起它来,便不足为奇了。

  从六岁起我生活就在铜仁市黄土坎了,也可以说是在八里岗。在二十五岁以前,我从未离开过那里。在这整整十九年的日子里,我历经了从童年到少年再到青年过程,这个过程无疑完成了对我这个人的塑造,这样的塑造也无疑准确地诠释了,我是这么一个样子的人?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人?这里就不用我多说了。只要认识我的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判断,只不过深浅而已罢了。

  黄土坎这个名字,只有在一〇三地质大队的老同事之间常常不自觉地提起。一九七〇年前,这里都叫黄土坎。之后,共青路渐渐取代了黄土坎。来往信件都写:铜仁市共青路一〇三地质大队。邮编:554300。而一〇三地质大队也是从重庆西南地质局五〇五地质大队、梵净山地质大队、国家地质部贵州地质局一〇三地质大队、国家地质矿产部贵州地质矿产局一〇三地质大队、国家国土资源部贵州地质矿产局一〇三地质大队,最后到贵州地质矿产局一〇三地质大队,历经了七十年的变迁,也从最盛时期的近万人,陆续减少到如今的六百多在职职工。退休职工远远多于在职职工是一〇三地质大队的现实状况,值得庆幸的是一〇三地质大队是县团级参公与事业并存单位,不必太担心过不下去了。近日传闻贵州几家从事地矿工作的地厅级单位要重组合并,一〇三地质大队这个番号是否继续存在,不得而知。我是一〇三人,是一〇三的子弟,也曾是一〇三的职工。一〇三于我而言,不可谓不重要,甚至至关重要。我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都与一〇三息息相关。如果一〇三不存在了,必将气杀吾也!那时候,我想,我端着刺刀,找人拼命的心思都有了。找谁?显然没有对象。找不着,最后只能找到自己,心开始流血。谁能看到?也是自己。

  黄土坎即是八里岗,我一直就是这样认知的。可有一天,且是三十多年后的一天,当我看到繁华的街道上,分明写着坝地岗,才猛然醒悟,当年这里叫坝地岗是名副其实的,这猝不及防的颠覆,着实让人惊愕不已。

  那时候这里是一片希望的田野,是铜仁县西城郊最肥沃的一片土地。这里水田密布、小溪纵横,一派田园风光惹人欢喜。那时候的坝地岗,在我眼里就是陶渊明所喜欢的桃花源。从小我就能背诵《桃花源记》,文中字里行间的妙处,我自然是能感受到的,并且还有坝地岗这样的实景在。那么,这样的美妙,深深植根于我的心田,是顺理成章的结果。

  可是,当这样的结果成为一个实在令人太沮丧的事实时,心破碎的声音就会不断敲击你的耳朵,叫醒你胸腔里似乎早已沉睡了的愤怒。这样的愤怒,竟然在我心中升腾起了一种不共戴天的味道。这味道,直冲上来,让我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那时候,我正站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脚下正是我曾经的桃花源,这里是我有梦、追梦的起点,是我的诗与远方。那时候,我睁目张须、像张飞一样大喝一声。不过,我的这一声吼叫,确实与张飞差距太大,他炸雷般地断喝,惊翻了马,惊退了对手。而我,赶紧自行离开,免得路人把你当疯子。因为,眼前的车并不怕人,喇叭声还此起彼伏。你吼,吼啥呢?比声音大?淹没的一定是你了,你还能咋的?

  那天晚上,我刻意住在一家能俯瞰坝地岗全景的宾馆里,坐在阳台上沮丧地抽烟,发呆。眼下的街道车水马龙、霓虹闪烁、灯火辉煌,一派繁华的景象,而我感觉得到的却是异常的孤寂。

  怀念了几十年的名字错了,不叫八里岗,叫坝地岗。这错的由来,其实很简单,一〇三地质大队的职工来自五湖四海,口音繁杂,不难想象,一〇三人把坝地岗说成了八里岗是显而易见的。

  现在还纠结这些是不是很无聊,也正是这样的无聊,让我的那份发呆有了些许的思绪,虽然是无奈的思绪,却给我的孤寂带来了一丝生气,让我有心情在脑海里一而再、再而三地感慨,是的,毋庸置疑的是,无论八里岗还是坝地岗都已不复存在了。

  那夜几乎无眠,在似睡非睡中,我回到了那个年代的八里岗。于我而言,这个地方,将永远不会改名,它叫八里岗。


(未完)

作者简介

  欧阳黔森,贵州省文联、作协主席。著有长篇小说《雄关漫道》《奢香夫人》《莫道君行早》等;作品集《味道》《白多黑少》《莽昆仑》《水的眼泪》等。电视、电影有《雄关漫道》《绝地逢生》《奢香夫人》《花繁叶茂》《伟大的转折》《沸腾的群山》《乌蒙深处》等。曾获“五个一工程”奖、金鹰奖、飞天奖、金星奖”、鲁迅文学奖。

来源: 十月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