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隔夜酒”不当回事,人醒≠酒醒!
不少驾驶人认为,头天晚上聚会喝酒,睡一觉就没事了,就可以骑车或开车上路了。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5月6日,南明交警查获一起“隔夜酒”上路行驶的酒驾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南明交警四中队民警在辖区油榨街开展交通违法整治集中统一行动。15时40分许,一名驾驶人未戴头盔驾驶摩托车,民警依法将车辆拦停并对驾驶人进行检查。在和驾驶人交流的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有浓烈的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数值为33mg/100mL,驾驶人马某某属酒后驾驶机动车。马某某告诉民警,当天白天并未喝酒,酒是从5月5日晚上在朋友家喝啤酒,一直喝到次日凌晨三点钟,期间大约喝了七八瓶啤酒,然后就在朋友家睡觉了。醒后自认为已经清醒了,就骑车准备回位于公园北路的家,没想到被民警查获。
民警告诉马某某,人醒不等于酒醒,喝得太晚就不要骑车,哪怕没喝酒的情况下骑车上路也需戴好安全头盔,这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接着民警向驾驶人马某某开具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对其驾驶证进行暂扣并通知其按期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马某某将面临以下处罚: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2.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罚款20元记1分的处罚。
南明交警提示: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因此,时常有驾驶人在当天夜里或凌晨喝酒,第二天自以为酒醒,在酒精没代谢完的状态下开车上路,导致酒驾醉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