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动之城 美丽之源——六盘水市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携手爱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六盘水,一座因三线建设而生的城市。“艰苦创业、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三线精神是这座城市的底色,也是六盘水人干事创业的精神食粮。

如同劈开混沌的利剑,每个成功的开端都需面对无尽的阻碍与挫败。2019年,贵州省在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之初,六盘水市因体制机制、组织发动、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等一系列问题存在明显短板,工作成效全省挂末。
如何破解难题,六盘水市从三线精神中寻找思路和突破,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组织发动、深化宣传教育、强化设施建设、规范分类投放和收运等一系列举措全力破局。目前,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实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提升至30%以上(市中心城区35%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厨余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能力实现各区(市)全覆盖。

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评估中,六盘水市最新排名全国124个小城市第15名;在省级考核中,六盘水市连续三年保持全省第2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动了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的不断提升。

同时,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法制化进程,2023年1月1日,六盘水市出台了地方法规《六盘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条例》共九章四十八条,分别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规划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处理、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条例》的出台,对于单位及个人责任明确、设施建设要求、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规范等等有了更加明晰的界定。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随着垃圾分类的不断深入,垃圾变成了资源,他们也有了更加宽阔的舞台。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发力、精准施策、久久为功,需要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主动作为,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积极贡献力量。
当你走进六盘水市,到处看到的是整洁有序的街道,干净漂亮的小区,公园绿树成荫,河流清澈见底,处处映照出的是一片宁静与和谐。漫步其中,享受着城市绿色发展带来的舒适与惬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