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前方有违停车辆,导致自己翻了个底朝天,实则......

路上行车“安全至上”
绝对不是“效率至上”
疲劳生死间 休息保安全
疲劳驾驶
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
重要危险因素之一
眼睛一闭一睁
危险就来了~
案例警示: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12月26日上午07点10分许,在仁遵高速大屋基隧道内发生了惊险的一幕,一辆小型轿车在行车途中接连撞击隧道水沟边沿后又径直撞向左边隧道壁,翻了个底朝天。

接到警情后,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遵赤高速交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处置。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小车四脚朝天占据左边一条行车道,右侧两条行车道正常通行,车头损毁严重,车辆的右前轮完全报废,旁边高速公路设施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毁。所幸车上人员均系着安全带,没有造成更严重的人员伤亡!

事故调查
据驾驶员周某描述,他们一家准备从遵义市区返回仁怀,想着仁遵高速开通了,周某想体验一下在新高速上驾驶的感觉,便驾车上了高速,行经事发路段时,一辆停放在前方行车道上的车辆影响了自己的驾驶,这才导致了该起交通事故的发生。

民警随后查看了
隧道内各个视角的监控
画面显示,肇事车辆连续两次撞击
右侧隧道壁之后方向失控
径直冲撞左边隧道壁
最终仰翻在地......
整个事发过程,道路无通行障碍
民警当场询问驾驶员周某:
“哪有什么车?”
周某支支吾吾谎称记不清了
凭借民警多年的事故处理经验,初步判定驾驶员周某驾驶机动车在路面平坦的新高速公路上疲劳驾驶,最终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事故定责:
事后,民警对驾驶员周某疲劳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认定其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幸运”不会每次都眷顾你
疲劳驾驶
高速公路上的“隐形杀手”
年关将至
广大驾驶员要保证充足的睡眠
科学安排行车时间
注意劳逸结合,拒绝疲劳驾驶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驾乘人员在车辆行驶途中
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
维护法律人人有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员、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疲劳驾驶猛于虎
但还是有人对疲劳驾驶的危害
认识不足!放松警惕!
疲劳驾驶危害大
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挡不及时、不准确。
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
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防止疲劳驾驶有妙招
开车前要充分休息,保证体力。
建议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2小时。
科学安排行车时间,尽量避免夜间开车。
避免长期保持一个姿势开车,以免肌肉僵硬诱发疲劳。
寒冷的冬季
车外冷风嗖嗖
车内开着暖气温暖如春
这样舒适的环境
极易导致驾驶员犯困
贵州交警提醒
请时刻绷紧安全之弦
让疲劳驾驶无处遁形
年关将至
广大驾驶员在高速上行车时
一旦感觉疲劳
请立即驶入就近服务区
或驶离高速休息,切勿疲劳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