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广播电视台台属12辆机动车实施处置的公示

2025-06-04 15:39

根据《贵州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我台拟对所属12辆机动车实施处置(6辆拍卖,6辆报废)。该批待处置车辆资产原值合计为2,591,970.2元,均已达到报废年限,净值为零。详见明细附表。

该批机动车均已达到规定折旧年限,日常维修费用较高,继续行驶存在较高风险,且占用台区有限的停车场地。

该批机动车处置事项,已经我台党委会审议通过,现按照黔财资[2021]6号文件《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从2025年6月4日至6月8日止。

在公示期间如对该批机动车处置有异议的,请将反映的意见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我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瑞金南路149号。

联系电话1:85376268

联系电话2:85376150

超过公示期将不再收取相关材料。

贵州广播电视台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