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贵州榕江有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被处罚
为深入推进国务院督导组帮扶整改问题整改,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榕江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期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9月21日,两辆私家车因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被榕江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车主处以150元罚款。

近期,榕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在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监督执法工作过程中,发现两辆私家车占用榕江县祥和新苑小区消防车通道,多次联系两车主未果,遂向县交警部门核查车主信息并取得联系。随后,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将两车主传唤至大队办公室,因两车主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大队执法人员对其做了询问笔录,告知车主其车辆占用消防车道的违法事实,并对两车主进行了“面对面”教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为进一步落实监督执法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黔东南州消防救援支队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具体规定》第1.2.5条之规定,依法向该两车主下发了处罚决定书,对该车主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告知两车主处罚案由、处罚依据及罚款金额。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该两车主认识到错误,自觉缴纳了罚款,并表示将谨记此次处罚教训,不会再违法占用消防通道。
下一步,榕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深入推进国务院督导组帮扶整改问题整改工作,清除消防车道“疑难杂症”,并依托新闻媒体及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对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曝光,鼓励广大居民群众及时发现和举报身边存在的违法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共建平安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