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被“送首付”购房,如何避免损失?

新京报 | 2023-09-25 11:36

近日,河北省的韩丽(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自己身边一个姐妹林茜(化名)收到男朋友送的一套房子,男方只是表面告知林茜已经为其交了首付款,购房手续全部写了林茜的名字,将来的房贷全部由林茜去偿还。韩丽说,如今两人分手,林茜才怀疑这原来是一个卖房的套路,首付款数目很低,男方此举实则为了卖房,目的就是为了获取这部分贷款。

对此,韩丽想知道,如果遇到此类被"送首付"的情况,应当如何处理?

解答:

对于韩丽提出的问题,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戴金花律师表示,在房地产市场交易中,确实曾出现过上述类似事件,男方既以出手大方表现其对女方的"感情",又达到了卖房的目的。从表面上来看,这种行为属于赠与,法律尊重双方意思自治原则。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赠与"一方涉嫌诈骗,很难破解这种"赠房套路"。

戴金花律师介绍,这种"赠房套路"类似于高评高贷式"0首付"购房,即先把房子的评估价格做高,从而获得高于房屋价格更多的贷款,用做高的金额来当首付使用,就等于不需要自己掏钱支付首付,全额贷款买房。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属于开发商与银行或中介机构"里应外合"的高评高贷式"0首付"售房行为,此类操作就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住建部门、银监会等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戴金花律师提醒,在谈恋爱期间,要理性谨慎收受对方"赠与",尽量保存一些证据。比如,可以搜集所"赠与"房产的交易过程证据,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及时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