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驾不符还超员?!拘留!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安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2021-10-12 19:10
开车上路
理应遵守交通规则
准驾不符还超员
双重违规
简直是错上加错
10月9日,安顺市普定交警在烈陈线12公里500米处开展日常巡逻工作时查获一起准驾不符且超员的违法行为。
经核查,驾驶员黄某某所持的证件是三轮摩托车驾驶证且面包车核载9人,实载12人,超过额定人数20%以上。
最后,民警依法对黄某某准驾不符罚款250元记12分;面包车超员罚款150元记6分;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罚款20元记1分;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超过20%以上的一次性记6分。
准驾不符不仅是对法律的不敬畏
更是对生命的不敬畏
下面蜀黍带大家一起复习一下
准驾车型及代号
一定要牢牢记下来!
贵州交警提示
每张驾驶证的背面
都有准驾车型的参考
请广大驾驶员
对照驾驶证上的车辆类型驾驶车辆
光凭个人经验和“听闻”
是极其不靠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