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寻找“最美社会工作者”

贵阳晚报 | 2019-03-22 11:56

贵州省民政厅决定,今年3月至5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寻找"最美社会工作者""最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活动,拟评选全省"最美社会工作者"15名、"最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0个

活动旨在深入寻找、发掘、宣传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践行"助人自助"理念,弘扬社会工作精神,展示全省社会工作经验做法、典型事迹、优秀成果,唤起公众对社会工作的关注,为全面深入发展社会工作打下基础。

评选活动的对象包括:2015年以来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医疗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社会服务领域中涌现出的最美社会工作者,以及承担具体服务的最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参选"最美社会工作者",首先要求政治坚定,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获得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011年以来接受过不少于120小时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或培训。同时,还须直接从事3年以上社会工作,具备丰富的社会工作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等。"最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评选条件包括: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建设完善;作用发挥明显,服务成效显著;社会信誉良好,公信度较高。

为做好此次评选表彰工作,4月6日—4月20日,网络投票入口将准时开启,广大公众可通过"贵州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投票,每人每天可分别对"最美社会工作者"和"最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投票。

评选活动流程

报名推荐阶段:3月20日—3月31日,各有关单位向省民政厅推荐最美社会工作者和最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评审阶段:4月6日—4月20日,在"贵州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对推荐人选和推荐机构集中展示和宣传,开展网络投票,投票分值占总分值的30%;再由省民政厅组织社会工作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论证,占总分值的70%;再综合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结果,确定15名贵州省"最美社会工作者"、10个"最佳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公示阶段:4月22日—4月26日,通过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公示评选结果。

颁发证书和宣传展示阶段: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