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闻发布会:解读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
近期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于3月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已成为生态环境管理的一项基础制度,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水平保护,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贵州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第一批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省份之一,贵州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主要包含划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数字化平台三个内容。
自2020年省市两级发布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初步建立覆盖全省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以来,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稳步推进,在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目前我省已组建了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定期研究、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更新调整、跟踪评估等工作,初步建立了动态更新、实施应用和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入法,分别在《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相关要求,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夯实地方法治保障;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领域的落地应用。
据介绍,《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为我省筑牢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服务省重大战略实施,助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