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行!同一地点,酒驾男16日内被逮两次!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 2022-08-04 13:54

缘分是一种很玄妙的东西

虽然缘分很多时候是偶然

但在有时候却是必然!

同一个路段

同一名男子

还被同一名交警查获

这事你敢信吗?

结果,也是可想而知!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近日,贵州交警连续两次查获同一名酒后驾驶司机,且前后两次查获的时间相隔仅16天!

第一次酒驾被查

7月12日20时30分许,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六中队民警在观山湖区宾阳大道与金翁路交叉口设置酒驾查辑卡点,一辆白色荣威牌小型汽车驶入查车点时被现场拦截,经排查仪检测,驾驶员许某涉嫌饮酒驾驶。

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为 53mg/100ml

涉嫌酒后驾驶机动

许某 | 第一次酒后驾驶

53mg/100ml

且经查询

该驾驶员驾驶证已被注销

系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对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二次酒驾被查获

而缘分就是那么巧妙,时隔16天,在7月28日23时左右,六中队民警在相同的路段开展酒驾查缉行动中,一辆熟悉的车辆驶入民警视野,车牌非常眼熟,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同样的吹气方式

以及似曾相识的脸庞

这不就正是16天以前

在对向车道查获的酒驾司机许某吗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为 58mg/100ml!

许某 | 第二次酒后驾驶

58mg/100m

“已经被抓了一次”

“应该不会再被抓了吧”

于是,心存侥幸的许某

果断驾车上路

不过,许某的这个想法很快就破灭了

许某因酒驾再次被交警查获

这次还罪加一等

无证驾驶+二次酒驾

他说以为查不到

可他不知道的是:缘分一道桥!

交警蜀黍与“醉猫”之间

总是有说不清楚的缘分在

由于许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许某将会面临罚款25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或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说了多少次酒后不能开车

可却总有人抱着“不会查我”的想法

一次又一次以身试法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为了减少涉酒驾事故发生

贵州交警对于酒驾将持续

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对涉嫌酒后驾驶之人严查严处

每日准时上线

无论“醉猫”出现在哪

蜀黍都能成功查获

希望每一位喝完酒的司机

都能自觉放下车钥匙!

我们不期待与你“邂逅”

更不希望与你“重逢”

酒后不开车

不是防止被交警查处

而是对自己和他人家庭最起码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