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一眨眼的功夫连撞多辆车!
近日,六盘水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红桥新区凉都大道东延伸段建发阳光城小区门口,发生一起多车受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
到达事故现场后,民警发现该路段一片狼藉。涉事车辆贵B9***1号小型轿车(红色)和贵BJ***4号小型轿车(白色)位于道路东侧,沿道路右侧顺向停放;贵BF****7号小型轿车(黑色)与肇事车辆贵BZ***0号轻型特殊结构货车停放在道路西侧,四车均有不同程度受损,同时受损的还有道路西侧人行道上的行道树和路灯。
经现场询问得知当时肇事车辆贵BZ****号轻型特殊结构货车“无人驾驶”,货车驾驶人在案发当时并未在车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随后民警通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发生的经过。
从视频监控中看到,2024年7月13日19时06分许,王某某停放的贵BZ***0号轻型特殊结构货车因停车时操作不当,发生向后溜车,撞上停放的贵B9***1号小型轿车后导致贵B9***1号小型轿车车尾撞上垃圾箱,造成垃圾箱位移撞上后方停放的贵BJ***4号小型轿车。随后贵BZ***0号轻型特殊结构货车继续向后溜车,撞上贵BF****7号小型轿车和人行道上的行道树及路灯后方才停止,万幸的是当时人行道上没有行人通行未造成人员伤亡。
责任判定:
这起事故中,王某某驾驶车辆操作不当,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因素,承担全部责任。经过民警的解释,大家对事故责任无异议,并且王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过错,表示一定会加强学习,安全文明驾驶。
最后,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判定驾驶人王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其他三位驾驶人无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