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消防依法对两家公共娱乐场所“三停+罚款”

2023-01-30 10:14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

为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整治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近日,织金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两家公共娱乐场所责令停止使用、营业。

织金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织金县双堰街道金南路中央馨城1号楼二楼商铺的织金县冠盛台球俱部进行检查时,发现织金县冠盛台球俱乐部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并参照《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修订部分消防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参考标准的通知》(黔消函[2022]30 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结合违法事实情节,织金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织金县冠盛台球俱乐部负责人停止使用、营业织金县冠盛台球俱乐部,并给予处罚款人民币玖仟贰佰元整的处罚。

织金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织金县文腾街道金南尚城1号楼2层1号的织金县南湾台球俱乐部进行检查时,发现织金县南湾台球俱乐部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并参照《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修订部分消防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参考标准的通知》(黔消函[2022]30 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结合违法事实情节,织金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织金县南湾台球俱乐部负责人停止使用、营业织金县南湾台球俱乐部,并给予处罚款人民币玖仟贰佰元整的处罚。

下一步,织金县消防救援大队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消防监管力度,消除火灾隐患,筑牢社会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