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传统法治文化理念 焕发社区法治活力
社区是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维系社会延续与稳定的文化传统、行为规范与价值体系。传统法治文化中蕴含的内在价值,能够成为丰富社区活力的有效途径。
传统法治文化不仅体现在那些限于规制的概念中,它们通过基于相互尊重、和谐与美德的关系来指导社区生活。其中,“无讼”理念倡导优先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纠纷,它主张不使用对抗性的程序,而是通过相互理解与和平谈判来解决冲突。传统法治文化鼓励使用调解和非诉讼方式,这些都丰富了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形成社区内部融合的趋势。如果社区愿意在现有框架内运用传统智慧处理事务,那么“无讼”理念指导下的调解协商可以成为实用的纠纷预防和解决方案。
“德主刑辅”也被视为实施文化治理的方式,旨在将道德教育融入社区价值观中,以培养遵守相关规范的道德公民。当社区及乡村将德行视为引导行为的基础,对单纯强制性的管理手段的依赖就会显著降低。这不仅增加了个人和社区的责任感,而且通过将其行为建立在美德上,强化管理的合理性。这种治理方式很好地回应了当代社区发展的需求,因为他们需要将传统文化等融入现行体系。
“乡约”的理念在促进社区及乡村自治以及集体决策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一传统与社区层面倡导的自治价值观相契合,允许社区成员以文化和情境视角以及恰当的方式,为社区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有约束力的规则。通过“乡约”理念指导形成的社区及乡村公约与自治实践,使社区能够适应实际发展需要,有助于培养社区共同体的能动性和责任感,强化社区层面的自治和凝聚力。
“孝道”文化倡导的家庭责任、代际互助与尊老敬老精神,是维系社会基本细胞——家庭——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和睦的家庭关系构成了社区及乡村和谐的基础社会单元,其所蕴含的互助、责任与尊重的理念,也潜移默化地滋养着社区成员间的互信与凝聚力,为培育积极的社区及乡村文化和公共精神提供了深厚的伦理土壤。
运用“无讼”“德主刑辅”这些传统法律理念,可以通过促进社区参与和道德行为来影响发展。这些框架可以在增强社区治理方面发挥功能性作用,使人们成为友好解决纠纷的倡导者,从而减少对强制机制的依赖。将这些传统理念融入当前的管理模式中,不仅能减轻机制压力,还能鼓励更广泛的沟通,同样,“乡约”的理念意味着社区能够根据与其文化、规范和价值观相关的需求进行自治,促进了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互联互通。此外,“孝道”文化通过向下传递道德行为和共同体标准,进一步促进了社区成员间的凝聚力观念。
为了有效地将优秀法治文化传统挖掘出来并有效融入社区发展,社区须通过开放公约修订过程、吸引社区成员参与,根据不同利益,设计融合传统法治文化精髓的社区协商程序,并在实践基础上进行调整。传统仪式和具有文化意义的活动是培育制度化治理下社区联结的重要途径。此类场合可以强化社群群体的共同文化认同和纽带,同时促进代际间的共存与合作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