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过程中车头突然“掉落”,驾驶员却安然无恙,是因为……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安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 2022-06-17 23:22

开车前第一件事要做什么?

打火?

不要迟疑,是系安全带!

系好安全带,安全不懈怠

祸起瞬间、防患于未然

动车前一定先系好安全带

在交警蜀黍的苦口婆心下

驾乘车辆使用安全带的意识

已深入人心

今天,蜀黍将通过下面

两个典型案例,向大家讲述

乘车时系好安全带的关键作用

并郑重提醒广大驾乘人员

驾乘机动车时必须要

全程、全员、规范系好安全带

1、车头突然“掉落”,人却安然无恙?

贵州交通广播记者从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处获悉。6月13日下午16时26分许,一辆大货车行驶在西南环线兴隆寨长下坡路段时车头突然前倾翻折,引发交通事故。此时,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经开分局一名交警正好在该路段执勤,发现险情后立马报告并向周边警力求助。

7分钟后,增援民警抵达现场,由于正值晚高峰,车流量较大,事故车又占据中间车道,为配合救援,防止交通拥堵,经开交警采取间断放行措施。

经研判,人力无法将车头复位,民警随即调派吊车前往协助救援,18时30分左右,将货车的车头和车身固定。车头复位后,大货车仍能正常行驶,为防止车辆再次发生意外,民警当即调派三辆警车将大货车护送至不影响交通通行的区域。

经检查,事故原因初步判定为货车车头保险扣未扣好,行经下坡路段时,受惯性影响车头突然前倾翻折。据驾驶员自述,事故发生时因及时拉了手刹使车辆紧急制动停止,且自己系好了安全带,除胳膊轻微挫伤,并无大碍。

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

正确使用安全带

可以在意外发生时

很大程度减免伤害

2.所幸系好安全带,车上人员无伤害!

6月5日上午,驾驶员张某驾驶车辆从安顺方向沿仁望高速公路往册亨方向行驶,8点38分许,行驶至仁望高速315公里300米处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

安顺市高速四大队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调查询问得知,张某驾驶机动车准备前往册亨县,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因其一时疏忽大意,导致车辆与路面水泥桥墩发生碰撞,碰撞瞬间驾驶人在慌乱状态下,未能正确采取安全措施,乱打方向致使车辆在路面“蛇形走位”后撞击桥墩停了下来。所幸车上一行四人均系好了安全带,才没导致人员受伤。

最终,民警依法认定驾驶人张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将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虽然安全带在大多数人眼里

只是一根可以简单扣起来的带子

但事实证明,它在关键时刻发挥的

安全作用毋庸置疑

只要车辆进行移动就要系好安全带

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无忧驾驶

维护法律人人有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正确佩戴安全带,肩带应该跨过胸腔,腰带应该紧贴髋骨,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使事故时的冲击力作用在我们的骨骼上而不是我们柔软的内脏器官上。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微小

不重视交通安全

就是不重视自己的生命

贵州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只有遵法守规提升安全防护意识

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才能最大限度避免

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

无论开车还是乘车

无论驾驶员还是乘客

无论前排乘坐  还是后排乘坐

请在自己系好安全带的同时

提醒所有人系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