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奔波为好友庆生 无证驾驶被拘留
近日,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贞丰联勤片区在辖区查获一起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晚间,执勤民警在惠兴高速公路贞丰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等违法整治行动,21时许,民警在对一辆白色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行为异常,民警立即将该车引导至路旁安全区域,要求驾驶员立即熄火下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员何某只出示了机动车行驶证,声称驾驶证未随车携带,民警继而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进行核实,何某又以记不住身份证号为由拒绝提供。
最终,经过民警核实,何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据了解,何某当天从贵阳到贞丰参加朋友生日宴会,宴会结束后准备返回贵阳,因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朋友都喝酒了,何某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贵阳,不料在即将进入贞丰收费站时被高速交警当场查获。民警对何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当场开具法律文书扣留其驾驶的机动车。7月4日,何某到交警部门处理,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何某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无证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