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贵阳失业了!记得来领这笔钱!
贵阳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发放标准:
2023年2月1日起,贵州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701元/人•月(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所在地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
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失业后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注:
1、目前贵阳市不强制将失业登记作为申领失业金(补助)的条件,但是在发放失业金(补助)前会对申领人的就失业情况进行核查(由申领人常住地街道(社区)负责核查,如户口在外地的,由其在贵阳市的常住地街道(社区)核查,如出现人户分离的情况,常住地街道(社区)无法核实其就失业情况的,可具体向常住地相应区级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咨询)
2、贵阳市取消申领失业金的时间限制。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以随时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停保原因:“劳动合同到期”和“用人单位辞退”为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
领取时长、次数:
失业保险金每次最长可领取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如符合条件可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享受月数根据本人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的月数计算:
1.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2.累计缴费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期限为6个月;
3.累计缴费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期限为9个月;
4.累计缴费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期限为12个月;
5.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期限为14个月;
6.累计缴费满6年的,领取期限为15个月;
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申领方式:
1.线上通过登录“贵州人社”APP或微信小程序,在“办事”的“社会保险”中选择“失业金申领”在线申领。
2.线下提供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参保地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