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连续变道酿事故,全责!
贵州交通广播、贵阳交警 | 2025-01-09 07:56
近日,佘某某驾驶贵Aj***7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贵阳市经开区花溪大道凯宏家居路段转弯进加油站时,与杨某某直行驾驶的贵A4***W号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电动二轮车乘坐人文某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从调取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事故发生前,佘某某驾驶车辆驶进加油站时,连续向右变更车道,并未仔细观察是否具备安全变道条件,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民警依据相关规定对该起事故进行以下责任认定:佘某某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电动二轮车杨某某无责任。
贵阳交警提示:
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时,
一次只能变换一条车道!
变道时应当提前至少3秒开启转向灯,
同时观察目标车道后方来车情况,
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才可变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