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答关于房票政策的问题时表示,昆明各实施主体目前尚未核发房票

界面新闻 | 2024-06-22 19:56

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咨询“昆明的房票政策还要不要推行,细则什么时候出台”,对此,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回复。

回复中说: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等文件,结合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实际,昆明市于2022年9月28日印发《关于推行昆明市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实施意见(试行)》,于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文件明确:在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行政区划范围内推行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管委会作为房票安置实施主体,负责房票安置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制定实施细则。

目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管委会作为实施主体,均未核发房票。下一步,昆明市积极支持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各地实际,选取有房票安置需求的项目,探索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工作。

什么是“房票安置”

房票,是指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房屋征收部门将被征收住宅房屋的价值等补偿资金核算后,出具给被征收人的结算凭证,可用于重新购置商品房,以实现补偿安置。简而言之,房票就是拆迁户凭票购房的一个凭证。

房票实行实名制,房票持有人为被征收人、房票受让人。

房票安置,是指房屋征收部门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以被征收人自愿选择为前提,将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等补偿资金核算后,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购买房源超市中的商品房的市场化安置方式,是货币补偿的一种补充方式。房票安置既可避免货币安置补偿款容易流失、实物安置渠道单一等弊端,还可以帮助进一步消化库存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