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听“税”政丨换房退税政策延续!手把手教你领优惠


小王

妈~你就别催了,房子那么多你别着急嘛,慢慢挑总会挑到称心如意的,等这周末有空我一定陪你去看房子,行不行?
小李
小王,之前就听你说买房子,怎么还没看好?去年那么好的买房退税政策没赶上,哎!可惜了。

小王

不可惜不可惜~现在国家出台了《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小李
真的吗?只要满足你刚才说的这些就可以了吗?还有没有什么其他规定要求?
小王

当然有了!享受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该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二是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小李
没啦?只要同时满足这几个要求就可以了吗?还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小王

耐心听我说完,别着急。需要注意的是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小李
啊~懂了懂了,没想到现在国家政策这么给力,这样一来不仅换房压力小了,还能省下一笔不少的钱呢。回头身边要是有朋友想换房子,我得跟他们说说这个好消息。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征管科、税政科三科
文稿:李芸
校审:周雅迪
角色配音:李芸
音频制作:李芸
一审:张琛
二审:冯玥
三审:黄媛
编发:贵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