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秒变”非机动车?贵阳一男子被查!

贵州交通广播、贵阳交警 | 2024-07-18 09:49

7月13日19时30分,贵阳交警云岩区分局民警在三桥南路拦下一辆车牌为“贵州AU8**8”二轮电动自行车。

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成色较新,按照新国标规范应当是电动摩托车,可能存在“套牌”行为。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民警对该号牌的车辆信息进行了查询比对,比对结果显示信息不符。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王某表示,该车号牌是自己原来旧的电动自行车号牌,想着都是自己的号牌,便将老的车牌安装在了新车上,并未重视车辆信息是否相符的问题。

根据车辆相关手续显示,王某现在所驾驶的车辆为“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同时,经核实,驾驶人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针对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办理相应的入户登记,驾驶人应当取得驾驶证等相关知识进行了普法宣传。

最后,民警对违法驾驶人王某无证驾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机动车进行了暂扣,该驾驶人将受到罚款300元、最低保险额度2倍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贵阳交警提示:随着新国标规定的实施,原来的部分“电动车”因达到机动车标准,已变更为“电动二轮摩托车”“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等机动车。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在购车时及时查看核实车辆合格证书信息,同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应当以驾驶人取得相应驾驶证为前提,避免因个人疏忽等原因,导致产生违法行为、承担违法后果!